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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一女士收到“刑事拘捕令”“公安局”来电要求转账

  昨天15:23,新浪网友 @余杭公安 发微博:10月30日,杨女士先后接到自称“上海邮储工作人员”“公安局郑警官”的电话,同时还收到了《刑事拘捕令》《强制性资产冻结执行书》传真各一份,目的就是,要求杨女士转账。杨女士咨询派出所后,果断被阻止!

  见习记者 钱子俊 通讯员 周德峰: 10月30日上午,余杭区五常派出所接到杨女士报警,称自己在单位上班时,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上海市邮政储蓄的工作人员,说在今年7月7日,杨女士在该银行贷款的8万元已逾期,银行方面已提起诉讼,上海市静安区公安局人员稍后会与其联系。

  几分钟后,杨女士又接到一名陌生男子的电话,对方自称是上海市静安区公安局的“郑警官”,称杨女士因开立非法账户,涉嫌非法洗钱,公安机关已对此立案侦查,让杨女士到附近传真机接收检察院开具的《刑事拘捕令》和《强制性资产冻结执行书》。随后,“郑警官”告知杨女士需申请财产保全,要求杨女士尽快把银行卡内的钱全部转移到其提供的所谓“安全账户”中,否则公安机关将对杨女士采取强制措施。

  杨女士一想,觉得此事蹊跷,于是来到五常派出所寻求帮助。派出所接警员在听取杨女士的叙述后,告知杨女士这是典型的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通讯诈骗。警官表示,千万不要将个人账户内的现金汇到对方提供的所谓“安全账户”或“指定账户”内,公安机关从来没有所谓的安全账户,更不会电话让群众转账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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