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28日,杭州的邵女士来到上城区紫阳派出所报警,她拿出手机指着一个微信昵称为“小楼一夜听春雨”的人说:“这人骗了我16万元,现在联系不上他了。”经查,“小楼一夜听春雨”为黑龙江籍男子孙某,25岁,与50岁的邵女士通过微信“附近的人”功能认识。去年12月,孙某因涉嫌诈骗罪被上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昨天,上城区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孙某去年4月来到杭州,一直处于无业状态。他交代,自己是10月9日凌晨以谈恋爱为由结识邵女士的。邵女士说,孙某虽然比自己小了25岁,但两人在微信上聊得特别投机,往往一聊就是一晚上。
聊了一星期后,双方决定见面。10月17日,邵女士打车来到孙某在明桂南苑的租住处。“他当时说自己做抵押投资生意,收益不错,我就想让他帮我也赚点钱。”邵女士说,抱着试试的心态,她拿出1万元交给孙某,孙某则以每天100元的利息当天结算给她。
而在法庭上,孙某说:“我其实没有做投资生意,这样做只是想博得她的信任。”连续给了5天的利息后,邵女士彻底相信了孙某,10月25日,她再次给了孙某15万元。可此后,邵女士就再也没有联系上孙某。10月31日,孙某在杭州一酒店被警方抓获时,涉案的16万元钱只剩3万元,其余的已被孙某挥霍一空。
公诉人认为,孙某在明知无法偿还借款的情况下,仍一再骗取他人钱财且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建议法院判处3至4年有期徒刑。
本案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