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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房里菜鸟遇上菜鸟

  小文24岁,是杭州一家公司的商务助理,白天工作繁忙,办了一张健身卡,晚上去健身房运动。

  去年6月的一天晚上,小文来到健身房。因为跑步机满员,她在旁边玩着手机等候。忽然,有个人转身离开,小文见有空的跑步机就立马上前,一脚踏上,跑步机的履带传动,没有经验没有准备的小文摔倒在地。

  这一下摔得厉害,磕掉了两颗牙,磨破了手脚。

  民警赶到后,经过了解,原来这台跑步机一直是另一名会员吴某在使用,因为感觉口渴,他就离开去买水,想着就离开一会儿,买完水还回来继续跑步,没有关闭跑步机。后来,健身房、小文和吴某协商自行处理,具体事宜等小文就医后再说。

  可当小文拿着病历、医药费发票要求健身房承担全部责任时,健身房不高兴了,他们认为小文受伤是吴某操作不当以及小文自己玩手机疏忽大意造成的,健身房不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协商了几次都没有结果,2014年8月,小文将健身房及吴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1万4千余元及后续治疗费1万元。

  小文说,自己是初学者,对于跑步机操作不了解,健身房作为专业机构应该有专人进行管理,健身房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也没有事前提醒她。而吴某是直接责任人,由于他的操作不当导致她受伤。这次她磕掉的两颗牙,牙根虽未断裂,但是对牙齿稳固造成影响,医生建议十年后更换烤瓷牙。

  同为初学者的吴某收到诉讼材料后很委屈,他说并不知道离开跑步机就要将其关闭。而且他只是暂时离开一下,准备买了水再次使用这台跑步机的,没想到被小文抢了先。

  后来法官认为案子诉讼标的不大,健身房虽不愿意承担全部责任但愿意适当补偿,因此决定先行调解。经过法官多次分别与三方沟通,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健身房赔偿给小文7500元,吴某赔偿给小文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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