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城管局小河执法中队最近在找一位男司机,目的是想还给他200元钱。
这是怎么一回事情?
去年12月28日8时36分,小河中队的执法队员在巡查时,发现一辆车牌为浙A8ME**的黑色大众迈腾,停在小河路58号一家便利店门口。车子属于违章停车,巡查队员贴了违停单。
一个小时后,一名身穿蓝色羽绒服的司机找到中队。这位司机30多岁,长得挺壮实。
司机心里有气,觉得车子没停在马路上,不算违停。不论接待的执法队员怎么解释,都不肯配合接受处理。最后竟然丢下200元钱管自己走掉了。队员追下楼还钱,他也不肯收。
从此,怎么还这200元钱,成了小河中队的一桩心事。
他们查到车主留的一个座机号码,但是联系很多次,都无人接听。今年1月12日,中队又将通知函用EMS邮寄到车主的通信地址。邮局反馈:查无此人,函件退回。
昨天,中队教导员李军联系钱报,希望司机看到这则报道,尽快来中队取回200元钱。
李军说,如果这位司机认为丢下这200元钱,就当交了罚款,那就错了,因为这不符合违停处理流程。
如果司机对违停事实没有异议,正确的违停处理流程应该是,带着驾照和违停单,先到中队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然后再到银行去缴纳罚款。违停的罚款是150元。
“如果这位司机不认可处罚,可按规定六十日内,向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或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