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爷爷生有三个子女,我是独孙,且生有唯一曾孙。爷爷目前有套市值五百万的房产,之前几个长辈说,老人百年后要将房子卖掉,钱款平均分三份,我方不同意,认为应该单算我一份。请问这个要求,法律支持吗?
王永皓: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答:你爷爷有子女,按照法定继承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孙子女)、外祖父母(外孙子女)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遗产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如果你爷爷的父母、配偶均已不在世,那么就应当由三个子女继承遗产。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综上,就目前情况来看,你爷爷的全部遗产与你无关,你的要求也不能得到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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