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判电动车主赔偿机动车主车辆维修费
机动车和电动车相撞,电动车主起诉机动车主的消息屡见不鲜,但是反过来的事情你听说过没有?前几日,滨江法院立案庭就受理了一起丰田车车主起诉电动车驾驶员的交通事故案件。
3月20日晚上6点,杭州的小崔开车下班回家,经过滨盛路长河路口的时候,突然间车身传来“duang”的一声。小崔吓了一跳,连忙往车窗外望去,原来车子和一位年轻姑娘骑着的电动车撞上了。姑娘手里还拿着手机,还好,人没事。小崔下意识望了下红绿灯,没错,自己的方向是绿灯。
后来,交警部门认定,骑电动车的姑娘小张一边手机打电话一边闯红灯,负全部责任。小崔维修车子花了1200元,事后找小张赔偿,但是人家说“我赔不起”。无奈之下,小崔只能求助于法律。
到庭后,小张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无异议,但强调自己是个外来务工人员,每月工资只有2000多元,去年做生意又欠了10000多元的外债,经济状况不好。“对方使用苹果6plus,是富人,是不应该和我一个打工者计较。”小张说,她只会在能够承受的范围内进行赔偿。
很明显,小张的理由站不住脚,法官指出,责任的承担与能力大小无关。小张既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就理应对原告的全部损失承担责任。经过调解,小张最后同意在24日发工资的那天赔偿小崔900元,案件就此了结。
承办此案的法官表示,电瓶车碰上机动车,电瓶车全责同样是要负责赔偿的。机动车主小崔也没有因为金额小嫌麻烦选择忍气吞声,而是选择法律维权,这样的做法是值得称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