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担心拿不到分红,王某与人合伙将公司网银U盾调包,并将公司近70万元流动资金转入自己控制的账户。王某因涉嫌盗窃罪,昨与同伙在杭州江干区法院受审。
28岁的王某来自江西上饶,是杭州一家投资公司员工。早在2013年10月,经表哥高某介绍,王某到杭州这家投资公司工作,住在江干区笕桥镇的出租房。公司是高某和极其朋友曹某、周某合伙开的,高某占三分之一股份。由于高某的生意不在杭州,投资公司的经营由曹某负责,王某一度充当监督的角色。
2014年9月,王某听高某说,想把投资公司的钱撤出。还常听公司其他几个老板和股东在谈要把公司解散,把钱分了。王某听了很生气,因2014年初公司老板说过,年底要拿出利润的10%分红,如果公司解散,王某就得不到八九万元左右的分红了。
王某常对在网上认识很久的网友陈某抱怨,还跟陈某说,要从老板卡里转点应得的钱,并让陈某准备一张银行卡,到时把钱转出来。
案发前一周,王某看到同事朱某的抽屉里有一个U盾跟老板曹某的U盾同一个型号,于是偷偷拿了放在身边,准备到时调包用。等一切准备就绪,王某趁曹某让他给客户打钱的机会,拿到U盾,打完钱后就把之前偷的U盾还给曹某。曹某不懂网银操作也不去验证,不知U盾被调包。
10月9日,王某在出租房的电脑上通过网银,把曹某卡里所有钱打到让陈某准备的、开通网银功能的卡里。原本王某没想要转走近70万元,但转念一想,如果只转两三万,肯定很快被怀疑,因只有自己知密码,且公司平时打钱的都是他,如果全部转出,可让他们认为是电脑中毒了。王某头脑一热,临时决定把钱全转走。
因办了短信通知,钱被转出后,曹某立即收到银行短信,马上打电话问王某:“怎么回事?”“我不清楚,会不会是中病毒了?”王某很镇定。到单位后,曹某忙带王某去银行办冻结手续,然后报案。
曹某的卡冻结后,王某马上打电话给陈某,让他去银行把卡挂失,造成被不明人士利用假象,不料陈某不知卡里有多少钱,无法挂失。警方最终将嫌疑人锁定在王某身上,2014年11月25日,王某在公司内被抓获,陈某于次日在重庆被抓,钱全部被追回。
陈某受审时提到,王某答应给他万把块钱,用于租房、练车。作案前,王某还给陈某买了广州到重庆的火车票。法庭上,王某对盗窃罪提出异议。如果法院最终采纳检察官指控,因盗窃数额特别巨大,王某和陈某都将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