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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跳楼秀”当讨薪手段 男子连续两天爬上广告牌闹事

  为讨工资,他连续两天爬上七八层高的广告牌,就为见老板一面。但等民警真把老板请来了,他又“坐地起价”,在25米高空,和下面的人谈判了近15小时。

  姚某没选好谈判地点,这种行为已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甚至敲诈勒索,结果是钱没要到,人进去了。

  姚某46岁,安徽人,今年3月20日,经朋友介绍,到萧山区一家公司做电焊工。4月25日,姚某和老板谈欠薪问题,没谈拢。当天,公司要姚某搬出宿舍。之后几天,姚某多次找老板结算工资,都没结果。

  5月4日晚上11时左右,姚某徒手爬上萧山中纺城附近一块高约25米(相当于七八层楼房高)的广告牌,随后拨了110。

  因地处104国道边,晚上还是很热闹,很快有人围观。民警到场后,答应尝试帮姚某联系解决工资问题。当晚11时30分,和民警谈了半个小时后,姚某答应下来。

  鉴于姚某的行为发生在深夜,未对公共秩序造成太大影响,警方没处理他,反而帮他安排好当天食宿,表示次日会与他老板沟通协商工资的事。

  当晚,民警联系了姚某的老板。老板和民警诉苦说,姚某做电焊工为试用期,上班仅37天,按每天工资150元算,工资是5550元,但姚某却一定要上万元。公司觉得姚某技术不过关,且表现也不勤快,不肯答应。

  民警就让老板和姚某再沟通。但5月5日上午8时30分,姚某找老板时,老板出差,问题没解决。姚某认为是昨日之举“草草收场”没达到预期效果,便再次爬上同一块广告牌,又报了警。

  这一回正值早高峰,姚某的行为导致附近交通堵爆。民警爬上广告台规劝姚某,可当民警在高空准备给姚某系上安全扣时,他居然反抗,还说,见不到15000元工资就不下去。

  1万元怎么变成15000元了?为了先把人弄下来,姚某公司的人咬牙同意。没想到,姚某又作死了,要求见老板,和他当面谈工资。因老板出差,民警请来老板的弟弟,保证付给他15000元。但姚某又变卦,觉得自己高空作业辛苦,老板又拖欠工资,应该补偿,工资应当为20000元。正当大家瞠目结舌时,姚某又提出外加精神损失费10000元,总共30000元。

  转瞬的变化,让气氛变得更紧张,老板的弟弟无法轻易下决定。而另一边,姚某站在高台上已多时,不吃不喝,拒绝任何安全措施,情绪十分不稳定。

  最终,民警们凑了15000元,加上老板弟弟拿出15000元,合计3万元,摆在广告牌下。看到钱,经历15小时的高台站立后,姚某答应下来。此时,已是5月6日凌晨零点左右。

  这样的行为,不管最后钱拿不拿得到,违法了是肯定的。目前,姚某因涉嫌扰乱公共秩序及涉嫌敲诈勒索被萧山警方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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