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北人老张抱着一个纸箱来到上城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程煜峰法官的办公室:“大哥,您帮忙给我催讨一下赔偿款。活这么大,被一小屁孩耍了……”
原来,老张的女儿小张在骑电瓶车送人参的路上,与一辆出租车发生事故,交警认定出租车司机李某全责。
经保险公司定损,人参损失是3000元,可小张事后找李某,李某压根不理她,所以,老张抱着这箱人参来求助。
“证据材料呢?”程法官问。
“我就只有一张责任认定书和定损单,还有这箱人参。我材料要是都备齐了,我不弄死他才怪……”老张语气强硬。
程法官当即打电话给李某,不料,李某倒像是遇到了救星,一口气说了十几分钟:“程法官,他们天天打电话威胁我,我根本没撞伤她,她的人参根本没坏,哪值3000元……”
“啥?这小子连3000元都不认,那好,我要他赔30000元!”老张怒不可遏。
程法官一看,那箱人参事发后没封存,只好建议他们还是以定损价来调解。
这时,李某突然提出,那张定损单他压根没签字,也不认,“我反正过段时间回老家了,他们爱怎样就怎样。”
程法官一看,果然,定损单上只有小张和定损员的签字。
“程法官,这小子就这么赖掉了?”老张焦急起来。
“钱肯定要赔的。当然,定损单上李某没签字,保险公司的定损金额,对他是没约束力的。我们再做做工作。”于是,程法官去交警部门调取了李某相关信息,并找当事民警了解了事故经过。经多次沟通,李某最终同意赔偿2500元。
只不过,直到小张到法院领钱,李某一次也没出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