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

首页>地方频道>杭州>社会

白天防贼 晚上做贼 偷车老手的“双面”人生

  43岁的江西上饶人陈某,是个“三进宫”的偷车老手,去年11月第三次刑满释放。春节后,陈某在朋友的介绍下,来到杭州城北某小区做起了保安。但工资不高,陈某又想到重操旧业——偷车。自5月中旬开始,他开启了白天防贼、晚上做贼的“双面”人生。好景不长,仅仅偷了三辆车就被抓获,陈某再次回到了他熟悉的地方。

  2015年5月17日至21日,余杭黄湖派出所连续接到三起电动车被盗的报警。

  接警后,警方迅速展开了调查。通过调阅街面监控,民警发现这三起案件均为同一人所为。通过视频循线追踪,警方追查到陈某位于杭州汽车北站附近的落脚点,5月22日傍晚,蹲点守候的民警发现陈某正准备外出,当场将其抓获。

  陈某,43岁,江西上饶人,去年11月第三次刑满释放。出狱后,在城北一小区谋得一份保安工作,月薪3000元。好不容易找到工作的陈某,在祥符桥一带租了一个房间,开始了自己的生活。

  平日里,陈某的主要工作,就是盯牢小区的车辆,防止被贼惦记上。然而,防贼的陈某自己却手痒了。因为工资是两月一结,到了5月中旬,陈某的口袋里只剩下30元了,于是他重新干起了老本行——偷电瓶车。

  5月16日下午5点多,陈某下班后从杭州北站坐车来到余杭黄湖镇,转了一下后,晚上7点多,他看到有户人家的大门没有关,院子里正好有辆电动车,他偷偷走进去,看到电瓶车上还有钥匙插着,立即骑上开了出来。第二天,陈某以350元的价格把电瓶车卖给了路人。拿到赃款后,陈某下馆子撮了一顿。一周不到的时间,陈某又如法炮制了两次。5月22日,再次作案的陈某被民警逮了个正着。

  通过初步审查,陈某对自己三次盗窃的事实供认不讳。近日,陈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余杭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
11173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