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1:22,微信网友“小可”发朋友圈:什么仇,什么爱,居然要烧房子。
32岁的范某,山东人。2013年底在网上认识了姑娘小吴,很快成了男女朋友,小吴在杭州工作,两人开始了一场远距离的恋爱。
之后,范某时常来杭州看小吴,但是相处久了,小吴发现范某脾气蛮急的,吵起架来说话也不怎么好听。
今年2月,范某再次来到杭州,想找小吴一起过年。可当时小吴去河南出差了,说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不能一起过年。
两人吵了起来,小吴提出分手,范某也答应了,之后,小吴还给范某转了2万元作为分手费。
收到钱后,范某坐在小吴的出租房里越想越气,便用打火机将床点着,还拍了一张照片发给小吴。幸好大火被及时扑灭。
在情人节那天,范某被警方抓获。
昨天,西湖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检察官认为,范某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庭审中,范某的律师表示,范家人之前已经赔偿了小吴的房东3万元,取得了对方的谅解,范某是因为失恋一念之差放了火,并非蓄意。希望法院从轻处罚。
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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