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微信网友“飞天神猪”发朋友圈:儿子告老爹,老爹伪造儿子签名。
时报记者 张鹏 通讯员 西法:在1996年时,77岁的裘大伯和老伴买了套单位的房改房。后来,裘大伯患了肺癌,手术后,为了防止病情复发,2013年,裘大伯打算把潮湿的老房子卖了,可老伴已经去世,办理过户手续还要老伴的四个继承人签名,其中包括两个儿子,可小儿子不同意。事情闹上了法院,最终,法院判决房子归裘大伯,但裘大伯应支付四位继承人相应的房屋折价款。
到了今年3月,小儿子突然跑到法院状告裘大伯,他说,父亲并未将折价款给他,还伪造了收条,还签上了他的名字,将房子过户到了父亲名下。他要求父亲向自己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3万元。
昨天,西湖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裘大伯没有来,只有小儿子的代理律师来了。
庭审中,法官说,在2013年的案子判决后,裘大伯已经将折价款打到了法院的账户上,法院多次联系裘大伯的小儿子,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小儿子也没有协助裘大伯办理过户。
律师表示,裘大伯的小儿子说确实接到过法院电话让他去拿钱,但并非是要他协助办理房屋过户。
由于裘大伯没有出庭,视为放弃质证、举证、辩论等权利,法院认定收条为裘大伯伪造。
本案将择期宣判。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