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和老婆小刘都是江苏人,2013年9月,夫妻俩从老家来到余杭良渚,开了一家猪头加工厂,并雇了5个工人帮忙加工猪头。
近日,包括小王夫妇在内的7个人,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余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小王的加工厂规模不算很大,工作流程也比较简单:先从屠宰场收购来毛猪头,脱毛处理后,把猪耳、猪舌、猪脑、猪颈肉等割下来,送到小刘经营的摊位上销售,剩下部分则通过其他渠道运回苏州贩卖。
加工毛猪头的主要工序就是脱毛,而主要工具是食用松香。加工过程中,把食用松香倒进电热炉加热融化,再将液态松香抹到猪头表面,放进冷水池里冷却,等猪头拿出来后,表面的毛会连着松香一起被扯下来,猪头也就清理干净了。
这两年,夫妻俩生意一直不错,生活也过得蛮滋润。不过因为没有经营许可证,2014年底,加工厂曾被工商部门勒令整改。小王不愿意耽搁生意,在良渚偷偷租了一间农民房,把整个厂子都挪了过去。
起初,小王都是用食用松香加工猪头的,他自己不会网购,就让妹妹在网上帮忙购买,网购的食用松香呈颗粒状,大小均匀、色泽透明。
今年3月,之前采购的食用松香快要用完了,而妹妹又不在身边,小王图方便,就托老乡帮自己买一批工业松香。工业松香价格便宜,成本只占食用松香的一半左右,他一口气买了200斤。
工业松香呈不规则块状,味道比较重,运到厂里后,工人们都发现和以前用的松香不一样。
小王说,自己也知道工业松香和食用松香有差别,但一方面用工业松香利润高,一方面抱着侥幸心理,觉得难得用一次不会被发现,所以就告诉工人,让他们用工业松香继续加工猪头。
而5个工人明知使用的是工业松香,都没有提出反对意见,按照他们的话说,“反正不是给自己吃的”。
接下来一段时间,他们用这批工业松香加工了230多个猪头,其中猪耳、猪舌、猪颈肉等部分都被运送到小刘承租的摊位上售卖。
小刘的摊位在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每天都有不少熟食店、小餐馆的员工前来进货,销路很不错。等良渚派出所接到举报前往搜查时,“有毒猪头”已经卖出了一大半,营业额近1万元。
3月24日,民警在小王的无证加工厂里查获已加工完成的猪头240个,在未加工的猪头附近发现了还没用完的工业松香。
两天后,小王夫妇投案自首。
民警说,工业松香一般用于油漆、造纸、橡胶制造等,其中含有铅等重金属和有毒化合物,在高温作用下会通过膨胀的猪毛孔进入猪头内。人吃了这种有毒猪头,可能会引发铅中毒,不仅损害肝脏、肾脏,还有致癌风险。使用工业松香脱毛,是国家明令禁止的。
检察官说,根据《刑法》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如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