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3:45,一位女士来电:我有一个朋友,她的老公帮一个老太太用煤气灶点火,煤气突然爆炸,造成他80%以上三度烫伤,现在医生说人有生命危险,需要一大笔医药费。本来医药费应该老太太负责一部分的,但是老太太也炸伤了,她向朋友已经借了10多万,现在实在没有办法了。
这位女士朋友姓李,河南人,她“老公”姓贾,江苏人,两人有个7岁的儿子。
因为种种原因,两人至今没有领结婚证。出事前,两人都在金华磐安上班。
昨天上午11点多,浙医二院,贾师傅正在手术。
李女士在磐安的一家服装店上班,贾师傅没有固定工作,但凭着多年维修的手艺,总能在附近厂里找点维修活干干,日子过得还蛮安耽。
7月29日出事的那天,在上班的李女士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电话。电话那头声音急促,说她老公现在在送往金华市区的救护车上。
赶到医院,她怎么也无法相信,躺在病床上缠满绷带、不能动弹的男人就是“老公”。
李女士才知道,贾师傅被煤气炸伤了——
我“老公”在磐安认识一个老太太,认识也就两三个月吧,老太太在楼下开了个棋牌室,出事那天上午,“老公”没活干,就去棋牌室看别人打牌,老太太也很热心,叫他中午一起吃饭。老太太烧了一盘菜后,来叫我“老公”帮下忙,说煤气灶打不着火了,我老公就上去了,后来发生了什么,谁也不知道,反正煤气爆炸了,我老公和老太太都伤到了。
事后李女士也去过老太太家。李女士说,老太太家用的是煤气瓶,爆炸后,厨房里看上去损毁并不太严重,但人却伤成这样……
由于伤势严重,7月29日当晚,贾师傅就被转到了浙医二院。
从浙医二院出具的病人诊断说明书上看到,贾师傅全身多处煤气火焰烧伤80%,其中三度烧伤40%,并伴有吸入性损伤。
昨天,烧伤科重症病房几位病人家属都说,像贾师傅这种情况,烧伤程度是病房里最重的。“像我们家的病人,花费至少都要一百万以上。”一位病人家属说。
医生告诉李女士,现在贾师傅随时有生命危险,即便生命体征好转,也至少要住院两个月以上。
昨天,李女士拿着一本记账本,上面记录了“老公”住院以来她向亲戚、同学借的账目:姚哥,10000元;超华,500元;二姑,1000元;二叔,5000元……
“我探视老公时,他嘴巴不能说话,但他一直努力张着嘴,从嘴形看是在说,毛毛(儿子的小名)、你,是我……拖累……了。”李女士说自己连说没事,没事,房子卖了也要救你!而“老公”听了,上牙紧紧咬住下牙,只拼命摇头。
李女士说,出事后,老太太的儿子也给了他们一点钱,加起来估计有5万多,但现在每天医疗费就要一万多,家里实在没钱了,连他们俩定情的戒指她也拿来偷偷卖掉了,换了8000块缴住院费。
昨晚,我们联系到了老太太的儿子陈先生。
陈先生说,出了这个事,对两家人来说都是很大的打击。但当时自己不在现场,煤气爆炸前到底发生了什么,谁也说不清楚。“但他毕竟是来帮我妈妈的,所以出了事,他们家来找我要钱,我都会尽量帮他,能多给一点是一点,一定要尽道德上的义务。”
陈先生表示,家里的煤气灶买来才半年,出事后他也去找过商家。“当时我还跟他们家说了,要是煤气灶老板愿意补偿一点钱,我一定会把补偿的钱给他们家。”
“但毕竟我妈妈也受了伤,现在人也躺在医院里,我妈妈这边住院我要付钱,我还要帮李女士一家,已经给了五万多了,总算是一点补偿吧,说句实话,只要在我能力范围之内,我能帮我肯定帮,但是能力范围之
外也没办法,希望双方都相互体谅一下。”
昨天,我们就李女士所说的情况咨询了浙江西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甜律师。
杨律师表示,贾师傅与老太太之间属于帮工与被帮工的关系,符合帮工法律关系损害赔偿相关法律。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四条“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按规定,像贾师傅这样的情况,可以向被帮工人老太太索赔。“从法律上讲,贾师傅只能向老太太索赔,但不能向老太太儿子提出赔偿。但如果老太太儿子同意,双方为了能友好处理这件事,贾师傅和老太太儿子双方也可以协商补偿费用事宜。”杨律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