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下找人去查开房记录违法吗?
离婚时能作为证据吗?
昨天有微友发微信向“律师来了”咨询:我亲戚要离婚,两人结婚多年感情很淡了,后来他老婆私下去查了他的身份证开房记录,发现他每个月有多次开房记录。
现在他们准备离婚,但是因为财产分配的问题发生了争执,如果诉讼离婚,我亲戚得到财产多的可能性大吗?诉讼离婚的话,到时候他老婆私下找人查的开房记录等信息能作为证据吗?不是说个人不能去查开房记录吗?查到应该也不能算数吧。
王楠:上海圣瑞敕(杭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杭州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
答:首先,对于财产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进行分配。在实践中,以平均分配为原则。所以你亲戚是可以拿到财产的。
当然,如果他有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有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情况,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其次,对于你亲戚可能有婚外情的行为是不是要少分财产或者不分财产,我国法律并没有这样的规定。
《婚姻法》对于无过错方的保护是给予无过错方离婚时请求赔偿的权利。但是,只有在四种情况下才可以请求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里的同居指长期稳定的同居,从本案的咨询者简单描述来看,初步判断本案中开房记录还没有达到证明长期稳定同居的证明效力,当然具体情况还要看真实证据来判断。
再次,开房记录的证据效力,最基本得有三性,即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开房记录属于个人隐私,非经合法程序和途径无法取得,如果在法庭上你亲戚的老婆不能证明其取得证据的合法性,该证据将被排除。
另外,如果通过不正当途径查开房记录,那么不光证据来源不合法。因为只有公安内部有权限的人才能拿到开房记录,这属于个人隐私,一经检举,公安涉及人员将被追责。如果造成了不利后果(如把开房记录上网公开等),属于侵犯隐私权,对方可以告其侵权。
不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涉及个人隐私的证据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搜集证据。她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该证据。
最后律师要说的是,你亲戚的老婆面对老公出轨受到了极大的伤害,虽然其做法欠妥,但也情有可原,建议找专业的婚姻家庭咨询师或者心理咨询师咨询,治疗心理创伤。
出了钱但从来没有管理过
这样也算入股吗
问:我三年前入股一家酒店60万,但从未去管理与工作过,也从没分给我一分钱,现在酒店亏损,我要承担损失吗?
我没有和酒店签过合同与任何协议,就是嘴上和朋友说说,让我入股酒店,赚到钱给我分红,然后我就打了60万现金给他,他写了一张“收到投资款60万元”这样的纸条给我。也没叫我签合同协议,一个字也没签过,也能算我是股东吗?
我的钱也没打进酒店账户,而是打在他的私人账户。
胡波:浙江中格律师事务所主任,浙江省工业合作协会副会长
答:你所提的这个问题,正是很多有投资想法或有创业梦想的人所关心的。我们可以通过分析解答这个问题,顺便解决很多人的疑惑。
一、如果我们是作为股东身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签订《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的机构、议事规则等要素。
签订《公司章程》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在公司设立之后,股东权利义务有章可循。但是本案中你并没有签订任何协议,也没有签订公司章程,因此,你虽出资60万元,拿到了一张“收到投资款60万元”的收条,但其公司股东身份还是不能得到公司法的认可。
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如果以隐名股东方式实际出资,由名义股东代持股,也需要在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订立合同。(隐名股东:就是实际出资人,但不登记于公司股东名册中,也不在工商登记中体现,是由公司其他股东代持其股份的人。)根据规定,股权代持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实际出资的隐名股东应享有投资权益。但遗憾的是,你与朋友之间也没有订立过代持股协议,因此,其实际出资人的权益也无法得到法律上的保障。
三、在有限责任公司中,作为记于股东名册中的股东或者实际出资的隐名股东,均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如果你的股东身份能够得到确认的话,则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酒店的亏损责任。记住,这是在股东身份得以确认的情况下,才负有亏损责任。
四、如果是普通合伙企业,应当订立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有无限连带责任。
现在根据你的描述,你因没有与其他人订立过合伙协议,所以不承担作为合伙人的责任。
五、民间借款也属于投资的一种,对于借款的民事行为,可依照《合同法》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的规定处理。在所谓入股入伙等行为缺乏合同等证据情况下,你很可能是因为听信朋友所谓入股的理由,被借去了60万元。但是对于借款合同而言,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你在要求归还借款本金之外,无法主张其投资收益。
六、目前投资领域较为广泛,除了入股入伙、借款,还是购买房产、债券、股票、贵金属、保险、基金、银行理财产品、钱币古董收藏等等,但是每项投资均存在相应风险,也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做调整,因此投资之前熟悉相应法律规定,投资之时签订并看清合同约定,投资之后关注投资动态,是每个投资人防范风险所应谨记的。
开个网店都开得要抑郁了
问:我老婆在家全职带孩子,孩子也大点了,闲得无聊想找点事情做。她最喜欢网上买衣服,所以就想学别人开个网店,卖衣服,我也很支持她。
几个月前,我们在微信上刚好看到杭州有家公司可以提供托管服务——也就是帮着开服装加盟网店。说得挺让人心动的,交五千多块钱押金,他们帮我们装修店铺、提供货源、开店指导,客服、物流也是他们包,这样我们也不会有任何的库存压力。
我老婆就交了钱,跟对方签了合同,开始开网店。
结果,我们都要被烦死了!事情跟之前想的完全不一样,之前承诺的那么好,但是实际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他们确实帮我们装修好了网店,但是里面很多的货其实已经下架,他们没有及时剔除,导致顾客过来拍下了产品,但我们没有办法发货,影响了店铺的信誉。毕竟,我们是个新店,信誉特别重要。
产品的价格,他们也没有及时通知我们修改,结果卖得比我的进价还低,好几件衣服我都卖亏了!
发货之后,顾客跟我们反映,查不到物流信息。结果,他们提供给我们的客服,根本都不去耐心跟客户解释,态度很差的。
……
诸如此类的事情很多很多。我老婆恨不得三天两头要去跟这个托管公司交涉,要求他们改进服务,按照承诺来办事。没想到他们却说,有本事找律师上法庭好了,态度特别差。每次我们跟他们交涉,都要一直催一直催,他们才能勉强给个满意的答复。
我们开个网店都要开得抑郁了,心情严重不好。
请问,遇到这种事情该怎么办?
王永皓: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答:建议这位读者好好阅读下自己与该公司之间的合同及相关文件,搞清楚双方的合同义务到底是什么。
如果能够确认之前你所说的这些问题都属于对方的合同义务的话,符合解除条件,那么对方现在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合同的约定,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继续按约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退还已经支付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