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8:40,一女士来电:今天快报A08版的稿子,我就是帮小女孩付钱的阿姨。我打电话是想和孩子道歉。我没有你们写得这么好,虽然帮孩子付了钱,但是当时我认定书是孩子偷拿出去的,所以很严厉地训斥了孩子。我也是怕孩子养成这种习惯,将来对她的人生造成影响。
昨天我们报道了这样一件事——
一个13岁的女孩,独自在杭州逛了某书城后买下四本书,付款后放进书包。书包里,还装着当日早些时候她妈妈为她买的三本杂志:两期《知音漫客》和一期《最小说》,一共是七本书。
走出书城大门时,书城的报警器响了。保安请她开包核对书目,委屈又紧张的女孩说不出话来。这时,一个不知名的阿姨为她支付了书包里的那三本杂志。
回到家后,女孩向妈妈说了这个事。第二天我和女孩妈妈一起来到书城核实,在工作人员认真核对下发现,这其实是个误会,当时警报器响起,是因为女孩买的四本书之一消磁未彻底。为此,书城工作人员上门,向女孩真诚致歉。
女孩的妈妈特别委托快报,帮忙寻找那位热心出手解围的阿姨。
收到昨天这位自称为女孩付钱的阿姨的来电,我们又惊又喜。
这位阿姨不愿意透露自己的姓名,我们姑且称她为L女士吧!
L女士说,这件事后,她还曾把它写进了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她的朋友昨天看到快报的报道后,提醒女孩和妈妈在找她。
昨晚,L女士在电话里向我还原了当时的情况——
当时,她比女孩晚一点走出书城的大门,正好看到她被保安拦住的情景。
L女士记得,女孩梳着马尾辫,身穿牛仔服,背着双肩包。双肩包已经打开,保安的手里已经拿着三本书,厚一点的一本是小说,另两本是漫画杂志。
“她当时真的是话都说不清楚了,支支吾吾只表示了这几本书不是现在买的,说话语气很轻。我看到那个情况,就以为她确实是做了不好的事情。就跟保安说,不要再说了,我帮她把钱付了。我怕接下来,她真的就被带到保安室里去了。”
L女士随后到收银台,用自己妈妈的一张IC卡,为一本《最小说》两本《知音漫客》付了款,一共26.8元。
“付钱的时候我回头看了看小女孩,她当时还站在门口,用手在偷偷抹眼泪。我当时还是认为她真的做了不对的事情,出门的时候对她说,以后不可以这样做了,我不知道你是第几次做这种事,但是我希望这是最后一次,不是每次都有这样好的运气。”
L女士说完这些话后,女孩也没作任何辩解,“现在想来,她那会儿真的是吓坏了,完全呆住了!”
L女士回忆,她后来准备要走,小女孩还跟了她几步,好像想跟自己说些什么。
“我一直是主观上认为她做了什么不对的事,所以才会那样跟她说话。现在看来,这是个误会,那么我当时的语气就太重了。可以想象,她没有做那样的事情,当时遇到这样的情况,我又说了这么重的话,是该有多委屈!”
L女士说,“如果小女孩还有印象,那么一定记得当时有个穿格子裙的阿姨跟她说了这些话。现在,这个穿格子裙的阿姨想跟她道个歉,希望这件事不会影响她以后的成长。”
L女士最后还想借快报跟小女孩说一句,“希望你以后再遇到这样的情况时,要有勇气据理力争。也希望你成长为一个更加出色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