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在杭州望江家园东园42幢的绿化带旁,50岁的环卫工老刘在扎扫把时,被高空抛下的一只矿泉水瓶砸中脑袋,随后被送往市三医院救治。而那只矿泉水瓶里,装的竟然是尿!
昨天,钱报记者再次联系老刘,因为颈椎还是不舒服,时不时地头痛,他在笕桥的家中休息。之后,钱报记者再次来到望江家园东园42幢前,正好碰上了老刘的老伴李广云。
李广云也在这个小区打扫。她说,事发这幢楼真的很不文明,经常有东西掉下来,烟头已经不算什么了,她还碰到过扔狗屎的,甚至扔鞋子的。
老伴继续在事发地扫地
楼上扔烟头狗屎鞋子她都碰到过
昨天,钱报记者再次来到望江家园东园42幢前,正好碰上了老刘的老伴李广云。她一手拿着大扫把,一手拎着黑色塑料袋。
夫妻俩都是杭州波普保洁公司的员工,李广云和另外一个同事被分配到东园来打扫小区道路,而老刘是负责望江家园整个片区的,经常给老伴搭把手。虽说两个人的工资加起来也有6000多元,但是房租和平时的生活开销,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生活比较拮据。
回忆当天的意外,李广云总有些自责。那天中午,两个人一起吃午饭,老刘想喝两口,李广云没同意,没好气地说:“大中午的,喝什么喝,趁着中午休息帮我扎扫把,原来的几把已经不能用了。”没喝上酒的老刘饭也没怎么吃,就在42幢前扎扫把,刚扎完3把,就被矿泉水瓶给砸中。
“早知道发生这样的事,我就让他喝酒了,估计也不会发生现在的意外。”越想越懊悔,李广云眼眶有些湿。
在楼下聊闲天的几个居民凑上来,说起高空抛物也是气愤至极。“我们这幢楼是最不文明的,经常有东西掉下来。”“是呀,也不知道是哪一户干的,这么缺德!”“明明有垃圾桶就在单元门口,却不愿意来扔,真是不知道怎么想的。你看,那个特地造的垃圾房还空着呢。”……
李广云也说,烟头已经不算什么了,她还碰到过从楼上扔狗屎的,有一次还扔了一只鞋子下来。“幸好没砸中人。”
记者观察一小时没有发现高空抛物
物业社区表示会加强巡逻
昨天下午3:30~4:30一个小时,钱报记者就在42幢楼下观察,没有发现高空抛物的情况,但是有两户人家站在阳台上往下望了望。
的确,谁也不会承认,扔尿瓶子的事是自己干的。
厦安物业陆主任表示,他们反复查看事发时的视频,然而,监控最多只能拍到2楼的位置,根本看不到那只矿泉水瓶到底是从哪一层落下的。
不过他也分析,根据瓶子掉落的位置,应该是42幢东边套、门牌尾号都是01的住户。“我们当时也一一敲门了,除了不在家的,大家都说不知道,所以很难确认。”陆主任表示,目前只能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
钱报记者从婺江社区了解到,今年3月开始,社区派出了巡逻队在小区里开展防偷防盗的巡查。这支巡逻队总共有60多人。一名特保加两名巡逻员,每天上午9:00~11:00,会在东园里巡逻,角角落落都不放过。正因为如此,去年平均每月9起发案率明显下降。
“但是对于高空抛物,真的是很难管,比较复杂。”社区书记成徐芳说,只能在加强巡逻的时候,叮嘱巡逻队员多加注意高空抛物。另外,社区今天也会召集楼道长、小组长开会,将高空抛物现象重视起来。“我们现在也搞了个‘幸福婺江’的微信群,让居民们都加了进来,我们会在群里再次强调禁止高空抛物。”
找不到肇事者就起诉整幢楼
律师表示成本太高
“公司是说,等我身体养好了再回去上班。但是这医药费、误工费,我找谁去呀?”除了担心身体,这是老刘最闹心的问题。
身体恢复后,他还打算找厦安物业。“如果物业公司不肯承担责任的话,我也没办法,只能把42幢的业主全体起诉了。”
这样的情况,老刘有胜算吗?
浙联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史君慧告诉钱报记者,只要证明,当事人的确在事发地点因为高空抛物受到伤害,相关业主是要承担责任的。找不到具体哪一户,把整幢楼的业主一起告,是成立的。事实上,一般情况下,是找不到肇事者的。
“然而,28层楼,一层楼4户,也就是说要搜集112户业主的户籍档案和证词,这是一个非常繁杂的工作,不管是从时间上来说,还是从费用上来说,成本实在太高了,费用甚至超过伤者的医药费。”所以,他表示,在起诉之前,一定要考虑是否必要。
有人也提出:这个事情蛮恶劣的,是否能上升为刑事案件?史君慧摇摇头:“很难。”他进一步解释,首先找到肇事者很难,更别说要有证据证明,肇事者在看到楼下有人的情况下,故意把东西扔下去。同时,伤害至少要达到轻伤。在符合这些条件的基础上,才可以考虑故意伤害罪或者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实际操作起来,是非常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