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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区2016年流动人口子女 积分入学申请开始了

   各项分值累计应高于50分

  从今年开始,滨江区正式实行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政策,区教育局将根据积分排名先后安排学生入学。昨天,滨江区公布积分入学申请细则,满足条件的家长,根据自愿申请原则,可以向现居住地街道的受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相关材料。申请时间为2016年4月18日—5月20日(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滨江区西兴、长河、浦沿三个街道办事服务中心积分受理窗口负责积分的申请受理、材料初审、材料传递等工作。区各有关职能部门协助开展相关材料审核工作。

  请各位申请人按照公告的要求,尽早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故意作假者,一律取消积分资格或入学资格。具体服务指南和材料目录可登录“新滨江人帮帮网”(http://www.juters.com),在“政策法规”栏目下可查询相关须知,下载材料模板。

  “积分制”入学的积分,主要分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三项指标。

  基础分是根据个人年龄、文化程度、专业职称、参保情况、房产情况、居住年限的不同给予相应的分值。例如:拥有大学本科学历的流动人口可获得标准分值40分,如果是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还可再加10分。

  附加分是根据个人表彰奖励(发明专利、获得的荣誉)、社会贡献(捐赠、参加志愿活动)、投资纳税等情况给予相应的分值。例如:1年内在杭(市区)参加志愿者服务的流动人口,服务满10小时就可获得1分。

  另外,还有扣减分。当出现刑事犯罪记录、行政拘留记录、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时,扣减相应分值。例如:3年内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一次扣10分。

  经过各项指标的综合计算,每一位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都会有一个最终积分。申请子女入学的流动人口在《杭州市滨江区居住证持有人积分管理指标体系(试行)》规定的基础分指标中,各项分值累计应高于50分(含)。

  问答

  问:申请子女积分入学有哪些基本条件?

  答:1.父母双方持有在滨江区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2.父母双方于入学前一年8月31日前已在滨江区办理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3.父母双方或一方于入学前一年8月31日前已与在杭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取得营业执照,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4.父母双方或一方于入学前一年8月31日前已在杭缴纳社会保险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缴纳,无中断 (养老保险缴纳以正常按月缴费为准,补缴无效);5.在《杭州市滨江区居住证持有人积分管理指标体系(试行)》规定的基础分指标中,各项分值累计应高于50分(含),否则不能参与积分;

  6.申请当年8月31日止,子女年龄为6周岁,且具有接受正常普通教育能力;7.申请子女积分入学年级为小学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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