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和地方税务局联合对外公布了《关于临时性降低在杭企业部分险种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降费的险种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只要依法参加杭州市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有资格享受。有效期从2016年2月起至2017年12月止。
据杭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措施一年就能惠企超12亿元。
今年初,杭州出台《关于降成本、减负担、去产能全面推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降社保通知就是此条款的落地细则。
据介绍,每年对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部分实行临时性减征1个月,安排在2016年9月和2017年9月;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征,仍按规定征收。
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率和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下调0.2个百分点。下调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从2016年4月开始实施,涉及2016年2月和2016年3月未享受的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减征费额,于2016年4月和2016年5月在当月应征费额中核减,单位缴费基数以核减月基数为准。
临时性降低在杭企业部分险种社会保险费,对企业来说,无疑是一剂利好。据静态测算,对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部分每年减征1个月,就杭州主城区而言,一年将减收近10亿元。对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企业缴纳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平均下降0.2个百分点,主城区当年将减收近1.02亿。对企业缴纳职工生育保险的费率下降0.2个百分点,主城区当年将减收近1.5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