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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船舶加快“通检互认”

  车辆要年检,船舶也要定期检查。以往船舶必须回注册地进行年检,耗时费力。记者近日从省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获悉,安徽省积极推进长三角船舶通检互认,全省完成长三角区域内船舶检验量占比69%。

  2024年3月,交通运输部将船舶检验全国“通检互认”列入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之一。安徽省积极推进船舶通检互认工作,加强长三角船检一体化工作站建设,目前已经建成泰州、上海、舟山等3个长三角船检一体化工作站。去年底,沪苏浙皖三省一市签订长三角区域船舶检验“通检互认”合作协议,联合开展船舶检验工作,持续推进船舶通检互认工作。

  省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安徽省船舶在沪苏浙运营居多,通过在船舶集中地设立长三角船检一体化工作站,直接将船检服务窗口移至船舶营运第一线,真正实现“让政策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截至2024年4月底,已联合完成3700余艘船舶检验任务。经测算,每年可为苏皖两省船舶直接节约成本和增加营收5000万元。

  又讯(记者 张敬波 通讯员 陈静)日前,在三级航道芜申运河定埠段,宣城市海事中心船检工作人员对马鞍山籍皖金源818船舶无线电设备、救生、动力推进等进行逐项检验,顺利完成年度营运检验,这是宣城辖区首艘实现省内通检互认的船舶。

  宣城市目前拥有船舶3000多艘,以往在每年特定检验期间要返回船籍港接受检验,或由船籍港船舶检验机构指派验船师赴船舶所在地检验。随着长三角船检通检互认工作开展,长三角区域内船舶检验实现“就近申请、就近检验、就近发证”,切实优化船舶检验流程、缩短检验周期、降低船舶运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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