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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医保同城互认全面完成

   个人账户历年余额在4000元以上可为家人购买商业健康险

  昨天,记者从省人社局了解到,截至2016年12月底,全省医保同城互认已经全面完成。

  目前,在杭州市主城区内,市级医保参保人员有411万人,省级医保参保人员不到25万人。医药机构开通医保定点,需要承担一定的信息系统费用。在省级医保参保人员分布较少区域,医药机构考虑经济成本,主动参加省级医保定点积极性不高,只愿意参加市级医保试点,造成省市不同统筹区参保人员看病购药不方便。针对这一情况,省级医保和杭州市医保通过一年时间努力,已经实现省市同城互认定点医药机构1603家,其中医疗机构726家,药店877家,基本满足了省市医保参保人员就近看病配药需求。

  另外,全省11个设区市医保参保人员,到市本级定点医药机构就医配药全部实现互认,已有4813家自愿申请开通同城互认的定点医药机构实现刷卡结算,基本满足所辖县(市)医保参保人员经分级诊疗后到市本级就医配药需求。

  省内异地医保可以实现互认吗?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省内杭州周边的城市如宁波、绍兴的患者来杭州就医,目前杭州的省级医院都能刷当地的医保卡,但自付比例要提高10%。

  记者还了解到,浙江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在4000元以上的参保人员,可自愿将4000元以上部分为其本人、近亲属购买指定的个人账户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省保监局遴选出40款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作为首批推荐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今后将定期根据市场情况进行更新。需要注意的是,由于首批推荐产品均为纯保障性产品,不具有储蓄返还性质,属于消费型产品,即在一年或固定期限内未发生合同约定的疾病的,到期保费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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