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2018年全市巡察工作动员会暨市县两级巡察业务培训会。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巡察机关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高质量完成巡察任务,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
2017年,市委五个巡察组共开展5轮政治巡察,完成对市直机关工委等34家单位的巡察,发现被巡察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457个,提出整改意见建议167条,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议13条,移交问题线索29条。各区县(市)不断深化“五巡五察”,巡察单位228家,发现问题4731个,提出整改意见建议1416条,移交问题线索779条。市委巡察办会同各巡察组对2016年巡察的市物价局等22家单位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两轮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反馈的248个问题已整改到位233个,整改完成率达93.95%。通过巡察整改,建立完善制度399项,问责追责9人。
会议要求,市县两级巡察工作必须准确把握政治定位,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切实发挥政治“探照灯”“显微镜”作用。进一步推动落实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纪委、监察委及派驻机构的监督责任。坚持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相结合,做到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坚持科学统筹与精准有序相结合,形成统一领导、统分结合、务实高效的监督模式。坚持整体谋划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巡察机制。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督查、强化问责,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发挥巡察标本兼治战略作用。
会议指出,要从严从实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五个过硬”要求,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高素质专业化巡察队伍,高质量完成巡察任务,为建设杭州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作出新的贡献。
据悉,2018年市委第一轮巡察将对市建委、市环保局、市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钱江新城管委会等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巡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