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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考培训将试点自学直考

  驾考改革是涉及亿万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12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推动我国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全面改革。此次改革明确了6个方面、27项主要任务,涉及驾驶员自主约考、自学直考等80条改革措施,亮点多多。

  ◆变化

  驾照可自学,驾校丢掉“铁饭碗”

  意见提出“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一句话就砸了驾校们的“铁饭碗”。具体来说,就是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

  意见也明确,自学驾驶所用自备车辆,不得用于经营性的驾驶学习活动。自学人员上道路学习驾驶前应到公安机关免费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学习驾驶证明。

  驾校计时收费,考试网上报名

  意见提出,改变驾驶培训机构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模式,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措施。实行学员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方式。试点学员分科目、跨驾驶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同时,驾照考试实行自主报考。建立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考生完成培训后可按规定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改变完全由驾驶培训机构包办报考的做法,保障考生选择权。考试费在约考确定后收取,提供网上支付、银行代收等多种支付方式,考生可分科目或一次性全部缴纳考试费。

  培训可“定制”,考试更严格

  在驾驶人培训内容方面,意见提出实行驾驶人分类教育培训。优化小型汽车驾驶人培训方式,在完成规定培训学时要求的基础上,学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培训学时和内容,满足个性化、差异化培训需求。

  针对公众比较关注的“大客”“大货”司机培训,意见提出推行大型客货车专业化驾驶培训,试点开展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将先进的驾驶理念和驾驶技能纳入教育培训内容,加强守法文明驾驶意识培养,提升大型客货车驾驶人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

  科目二三一天考完,路考可提前熟悉环境

  过来人都知道,由于驾考分为好几个科目,全部考下来往往需要来回跑个三四回。为减少考生往返次数,意见提出逐步推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调整小型汽车夜间考试方式,可在日间采用模拟夜间灯光考试形式进行。

  意见还说,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考生要求当天参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的,应当予以安排。所有科目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后,应当在当日向考生发放机动车驾驶证。

  担心环境不熟影响考试发挥?驾考将实行考场开放。公布场地设施布局、考试流程和路线,允许考生考前免费进入考场熟悉环境。

  拿本三年内出严重事故,倒查考试发证过程

  引人注意的是,意见提出,凡是驾驶人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倒查考试发证过程,发现考试员有参与伪造考试成绩、降低考试标准等违规问题的,取消其考试员资格,终身不得参与驾驶考试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意见还提出,依法依规查处收受或索取考生财物的违法行为。严格考场和考试设备生产销售企业监管,发现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伪造或篡改考试系统数据的,不得继续使用涉事考场或采购涉事企业考试设备,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驾照可异地申领和审验,重新申领可直接考试

  意见提出,放开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申领限制,考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学习培训、报名考试、领取驾驶证,满足流动人口申领驾驶证需求。允许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领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

  同时,允许重新申领驾驶证直接考试。

  简化小型车驾照体检,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

  在驾照体检方面,意见提出建立驾驶人分类体检制度,根据准驾车型设定不同的体检标准,提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要求,简化、优化小型汽车驾驶人身体检查项目和方法。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驾驶人体检工作。同时,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的起始年龄将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

  此外,社会各界广泛呼吁的残疾人驾车条件也将放宽。意见提出研究制定单眼视力障碍人员驾车视力检测标准、上肢残疾人驾车加装辅助装置等规定,适时放宽单眼视力障碍群体、上肢残疾人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的条件。制定残疾人驾驶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鼓励有条件的驾驶培训机构开展残疾人驾驶培训。

  ◆疑虑

  “马路杀手”会否增多

  为保证安全,意见明确“三个限定”:限定训练车辆,车型仅限于小型汽车,车辆必须加装辅助制动等安全装置;限定随车指导人员,必须具备一定年限的安全守法驾驶经历;限定训练路线和时段,避开学校周边道路、高速公路等道路,避开交通高峰等时段。

  “试点自学直考将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既要保障自学人员和随车指导人员的安全,更要确保社会的公共安全。”公安部交管局局长刘钊表示,“对于试点地方的选择,要经过严格、综合的评估考察,目前正在进行中。试点地方确定后,我们将部署试点,并向社会公布。”

  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上路学车是否会被认定“无证驾驶”?根据意见规定,有关部门将依法加强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上路练车要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粘贴放置学车专用标识。

  自学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如何责任认定?意见明确,练车过程中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学车人员、指导人员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考试积压现象能否缓解

  意见提出了“三个增加”的解决办法:一是增加考试场地。有序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考场,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按照公平竞争、公开择优的原则,公开招标,依法选定,补足考场缺口。二是增加考试人员。拓宽选用渠道,从公安机关中选拔专兼职考试员,从社会上聘用考试辅助评判和监督人员,提高考试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三是增加考试网点。推行省内异地考试,推进驾驶人考试业务向县级下放延伸,方便群众就近考试。

  意见中对优化程序方面的规定也将帮助提升管理效能。例如,允许考生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可直接参加安全文明常识考试;调整小型汽车夜间考试方式,可在日间采用模拟夜间灯光考试形式进行。改革后,考生最少只需往返两次即可考完所有科目、领到驾驶证。

  ◆声音

  市民:盼新政快落地

  “希望新政尽快落地,到时我肯定要挑驾校、选教练。”家住武汉光谷的张女士说,就像打车软件有司机评分系统一样,《意见》要求公开教练员的培训质量、学员评价等信息,他们的能力高低一目了然。

  武汉一驾校负责人称,将推出教练员排行榜,“到时,优质教练员会受到热捧,而质量不好的教练员会‘吃不饱’。”武汉市运管部门表示,教练员在教学过程中处于强势地位,而学员处于弱势,新政出台将改变这一现象。

  驾校:转型迫在眉睫

  武汉市一位资深驾培人士介绍,目前已有驾校实行按学时计费,学员可网上预约教练员,但只能在一所驾校范围内选择,既无法换驾校,也不能议价,结果是按学时计费反而比“一口价”更贵。今后,学员不满意可以“跳槽”,就会是另一幅景象。

  多家驾校负责人表示,驾考新政实施在即,驾校转型迫在眉睫,他们准备近期开展网络报名和预约教练员等。

  考官:学员受惠多多

  武汉交管部门一位资深考官表示,湖北省、武汉市在放开驾培市场、开展异地考试、实行自主预约等方面,已接近《意见》要求,培训难、考试难大有缓解。《意见》将让学员受惠多多,力度最大的措施应该是允许学员“跳槽”,它将改变学员的弱势地位,成为购买服务的“上帝”,从而倒逼驾校不断提高培训服务水平。

  ◆算账

  倒逼驾校提高服务水平

  近10年,我国驾驶人数量持续高速增长。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1月底,驾驶人达到3.2亿人,数量位居世界第一,每年考领驾驶证3000多万人,预计到2020年,全国驾驶人将达到4.7亿人。

  与之对应的是,我国也形成了规模庞大的驾驶培训市场。截至去年年底,全国共有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1.3万多所,教练员75万人,教练车62万辆。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巡视员徐亚华表示,驾驶培训行业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积累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专家表示,《意见》明确试点小型汽车自学直考,既满足了部分群众自主学驾需求,又能发挥“鲶鱼效应”,倒逼驾校提高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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