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11月中旬公述民评电视问政的现场,住在危房当中的十几户老人牵动了大家的心,辗转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原因是“杭州没有出台具体的细则”。现在,细则出来了——《关于推进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的通知》已于日前出台,杭州计划用3年的时间逐渐淘汰“危房”。
杭州定下的目标是全面推进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并建立房屋使用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到2017年,基本完成全市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
今年年底前作排查计划
2017年基本完成改造工作
开篇提到的危房,是指江干区的凯旋路258号,这里住的七八户基本都是八旬老人。去年12月,危房鉴定结果已经出具,但时隔一年老人们还在旧居当中。当时在公述民评现场,江干区副区长赵欣浩掷地有声地承诺,将从老百姓的安危考虑,先解除老百姓的后顾之忧。
时间过了将近一个月,情况进展如何?记者昨天从凯旋街道华家池社区了解到,江干区已经和市房管局以及浙大拟定了危房推进计划,由浙大牵头正在实施。相信凯旋路258号危房的事情会尽快解决。
至于整个杭州的危旧房,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杭州的危旧房,80%以上是上个世纪70-90年代的砖混结构住宅,因为建设技术标准低、房龄长、失修失养,治理改造任务十分艰巨。”
对此,杭州安排了时间表,在今年年底前作排查计划,完成丙类住宅房屋的安全鉴定和监测工作,建立“一楼一档”危房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并建立房屋使用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住宅房屋,在制订应急预案并先行撤离人员的同时,优先开展治理改造工作。到2017年基本完成全市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
成片改造危旧房屋优先
维修加固不得改变房屋用途
城镇危旧房屋治理改造分两种方式:成片改造,单独改造。这里面,成片改造优先。
成片改造是指危旧住宅房屋已纳入或可纳入现有城市建设项目,符合相关规划,通过项目整合优化可在短期内实现解危目的的改造方式。
如果不能进行成片改造或3年内未能启动成片改造的城镇危旧住宅房屋,就要进行单独改造,通过维修加固、拆除重建、回购处置等方式实现解危。
其中,维修加固是指根据安全鉴定结论和房屋实际情况,不改变房屋主体结构,采取修缮或加固等安全技术措施,解除房屋安全隐患的改造方式。
要注意的是,采取维修加固方式的城镇危旧住宅房屋,不能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载明的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不能改变原房屋用途,也不能突破原建筑占地面积和原建筑高度,这就是常说的“三不”原则。
拆除重建则指对用地性质、规划指标均符合条件的城镇危旧住宅房屋实施拆除,并在原地新建住房、住户原地回迁的改造方式。
回购处置是指按规划或由于其他原因无法实施维修加固或拆除重建的城镇危旧住宅房屋,经业主申请并经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同意后,可采取整幢回购或实物置换。
业主代表可以发起
危旧房治理改造工作
《通知》中明确,对实施单独改造的项目,危险楼幢的全体业主为治理改造活动的主体,业主代表可以发起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相关工作。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可自主委托相应资质专业机构或区、县(市)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机构作为项目实施单位。
至于资金部分,《通知》中说,对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所需的资金,杭州将按照“有责追偿、业主主体、单位资助、政策支持”的原则筹集。
比如说对城镇住宅房屋造成危险的,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除有责追偿以外,在治理改造中业主承担的治理费用,除了另有约定外,一般由全体业主按原建筑面积比例分摊,业主承担的费用按规定可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房改房维修基金、个人公积金(住房补贴)以及公积金贷款。
值得一提的是,为照顾困难家庭,对市、区民政部门认定的困难家庭或低收入家庭的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费用,将酌情予以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