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修订草案起草小组向社会公开征求立法建议。
自即日起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直接登录地方立法网、浙江省工商局门户网站、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门户网站,或者通过“浙江新闻客户端”,就出行、旅游、购物(特别是网上购物、预付式消费、产品质量、通信、学习培训、美容保健等消费生活)中遇到的可能会对立法提供新思路的典型事例、消费争议处理过程中发现的目前缺乏法律规定的问题,或者虽有法律规定但难以落实到位的问题等等,提出意见建议。
目前,省人大常委会已将全面修订《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列入了2016年立法计划。
今年2月19日,修订草案起草小组正式开始法规修订完善工作。《办法》拟于今年7月下旬由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