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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入选全国首批“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单位”

近日,民政部发布全国首批“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单位”,扬州市成功入选,苏中地区唯一。

近年来,扬州市完善救助服务网络,依托街面警务工作站、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福彩销售点等场所,设立临时救助点,完善临时救助网络。优化救助服务供给,建立相关流程、规范,完善市县两级救助管理机构一体化联动工作机制。

据了解,扬州市将按照民政部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要求,通过2年试点,打造出在全国具有示范引领、辐射带动、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功能的区域性救助中心,重点推进视频巡查市域一体化和提级办理流程化制度化,实现试点区域内救助网络更加紧密、资源配置更加优化、权责关系更加明晰、工作运转更加顺畅、服务保障更加高效的发展态势,为我市救助管理工作走在前、做示范提供新的全国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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