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通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市检察院”)落实审计整改,修订出台《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加强理论研究课题经费管理。
2024年下半年,南通市审计局在市检察院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市检察院存在发放理论课题研究经费及奖励依据不足、执行财政部门课题经费管理办法不严格等问题。对此,审计要求市检察院严肃财经纪律,规范经费列支和课题研究奖励发放行为。
市检察院高度重视审计建议,及时召开整改部署会议,组织专人研究,修订出台上述课题管理办法,详细界定了课题经费的开支范围,明确规定不得列支课题组成员劳务费、课题表彰奖励经费等事项,进一步规范理论研究课题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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