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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区召开医疗救助工作联席(扩大)会议

为进一步提升医疗救助制度托底保障能力,筑牢民生保障底线,6月4日,海门区召开医疗救助工作联席(扩大)会议,会议由海门区医保局党组书记袁兵主持,海门区医保局主要领导,海门区委组织部、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等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会上,海门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朱华骅就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免缴工作和医疗救助工作作了部署。他强调,医疗救助作为医疗保障“三重保障”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防止参保群众因病致贫、返贫的重要托底保障作用,关系到广大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地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医疗救助主体责任,根据本单位职能,积极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海门区医保局局长陆杨通报了2023年医疗救助的主要工作成果和2024年的重点工作。2023年,海门区“一站式”医疗救助220694人次,医疗救助金额达2557万元;救助14类特殊群体对象共计22698人,财政补助资金1303.02 万元。医疗救助工作获得第四届“南通慈善奖——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并且,为进一步提升医疗救助项目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2023年,医疗救助项目委托第三方商业保险公司开展经办工作,实行“运行风险共担、保险事务共办、管理费率固定、年度考核退出”的模式。

2024年,海门区集中征缴期免缴人员共计22259人,共计财政补助金额为1317.33万元。财政预算2600万元,其中本级财政资金2200万元、社会资金400万元(慈善会300万元、福彩100万元)。

陆杨强调,海门区医保局将继续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财政补助政策,对困难群体参加居民医保和长期照护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全额补助。针对人员名单数据错漏的问题,将加大对数据管理和核查工作的投入力度,确保免缴人员名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精准开展参保动员、资助参保以及费用结算报销,针对新增救助对象未参保的人员,及时上报名单,救助对象及时参保、应保尽保。

海门区医保局党组书记袁兵在主持讲话中强调,专题召开医疗救助工作联席会议,是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高度的责任意识、高度的协作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区医疗救助工作。要严把“入口关”,对困难群众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要严把“过程关”,细化“一站式”服务,促进合理就医。各地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明确责任,确保特殊群体免缴政策和医疗救助政策落地落实。

会上,海门区医保局副局长俞佳钰解读了《海门区城乡居民医保免缴对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落实好纪委监委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免缴对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各与会部门就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免缴工作和医疗救助工作分别进行发言,交流了本部门医疗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医疗救助工作中常见的问题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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