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天后,11月30日,由郑晓龙执导,孙俪、刘涛、马苏、方中信、黄轩、高云翔等主演的古装电视剧《芈月传》,将在东方卫视、北京卫视首播。
这也是即将过去的2015年里,最后一部值得期待的年度大戏。
但在拉开大幕前,影视圈和出版界已经闹开了。
昨天,《芈月传》原著作者、编剧,温州籍作家蒋胜男告诉记者,她早已一纸诉状将编剧王小平、东阳市花儿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儿影视”)告上法庭,“接下去只能把事情交律师了”。
今天,这场官司将在北京开庭,俨然也成为这部剧开播前最大的宣传。
蒋胜男说,小说《芈月传》构思于2008年,次年开始正式创作并在网上连载。2012年,《芈月传》制片人曹平提出与她进行影视剧改编合作。同年8月,蒋胜男与花儿影视签订《电视剧剧本创作合同》,但双方未签订原著小说改编权授权合同。
自签订合同起至2014年3月,蒋胜男说已经交付了所有53集剧本,并强调所有剧本均由她一人改编完成,并无任何合作改编者。
2014年6月,《芈月传》对外宣传启动,官方海报编剧署名为“蒋胜男、王小平”。蒋胜男表示,当时考虑到剧本正在拍摄准备中,“忍下了这种委屈”。
到了2015年1月5日《芈月传》新闻发布会前夕,蒋胜男称接到通知,必须将编剧署名改为“原创编剧:蒋胜男;总编剧:王小平”,出品方才允许她参加发布会。蒋胜男拒绝出席发布会以示抗议,她表示,该剧的开关机仪式及探班,她都因出品方的隐瞒和阻止未能参加。
一个半月后,“蒋胜男工作室”官方微博发表声明:“电视剧《芈月传》系根据原著小说《芈月传》改编;蒋胜男是小说《芈月传》原著作者和电视剧《芈月传》独立编剧。蒋胜男诉王小平、花儿影视等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蒋胜男日前已向法院正式提起诉讼。
4月7日,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并移交知识产权庭。
4月15日,花儿影视发表声明,称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蒋胜男、王小平同属《芈月传》编剧,并不存在蒋所说的涉及侵权等问题。
8月21日,法院裁定“本案中止诉讼”。原因是:“因涉案电视剧《芈月传》尚在后期制作中,播出日期还未确定,且考虑本案涉及商业秘密,故目前尚不具备进行侵权对比的条件。”
转眼到了11月,随着开播日期的临近,《芈月传》的曝光率也越来越高。
11月10日,这场戏外的大戏终于公开爆发了。
当天,蒋胜男发表了长微博,“制片方步步紧逼,从将王小平宣传为‘编剧之一’,到‘总编剧’,再到企图否定我的原著小说《芈月传》之存在。我一忍再忍,一退再退,到了此时,我已经无法可忍,无路可退。”
截止昨天,蒋胜男这条微博的阅读量已超过500万次。
出版圈的人纷纷转发蒋胜男微博,表示支持。他们大都认为,一个行业,不能永远如此,原著作者不能永远是二等公民。
“接下去只能把事情交律师了,我要说的,在声明里都说了,谢谢大家的关心。”蒋胜男告诉记者,“这件事确实在文化圈引起了比较大的发酵,平时很多朋友都会碰到类似的侵权问题,所以大家的反应比较激烈。”
几乎同时,《芈月传》的制片人曹平表示,始终承认蒋胜男是《芈月传》小说的原创作者,而王小平对剧本进行重新创作,做了大量的修改,一改就是六稿,其“总编剧”的署名合法合理。
而电视剧《芈月传》官方微博进行了回应,“原著蒋胜男老师创造了这个故事,我们从未否认和忽视,也严格依据合约结付了全部款项,并履行了属于她的全部体现权益。但小说创作不同于剧本改编,王小平老师对故事的最终成型进行了大量改编,功不可没。我们不会否认任何事实,同时更不希望看到任何人挑起争端。”
在这条微博中,还附上了该剧出品方花儿影视的声明,强调蒋胜男在微博上发布的声明歪曲事实、侵犯了电视剧《芈月传》相关合法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花儿影视表示,根据协议,蒋胜男承诺在电视剧播出同期才会出版发行《芈月传》同名小说。但事实上,如今电视剧尚未播出,但署名为“蒋胜男 著”的小说《芈月传》已经公开出版、发行。
赶在开播前,花儿影视又将蒋胜男诉至法院,要求立刻停止小说《芈月传》的出版、发行。
两场官司, 无论输赢,都使得《芈月传》电视剧及小说的热度,超过了原本可以设想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