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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检察机关发布扫黑除恶“期中成绩单”

  6月17日上午,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据通报,2018年1月至2019年5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涉黑犯罪嫌疑人35人,起诉9件67人;批捕涉恶犯罪嫌疑人603人,起诉54件290人;受理“保护伞”23人,起诉19人;向有关单位移送涉黑涉恶犯罪线索97条;移送“关系网”“保护伞”线索89条;向有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18份。

  值得一提的是,全市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持“扫黑除恶”和“打伞破网”并举。在办理浙江省内第一个二审维持死刑判决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即徐栋杰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问题,已有14人因涉及该案被法院以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受贿罪等分别判处一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在办理宁波市首例把持基层政权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即蔡冲明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向纪委监委移送“保护伞”线索8条,有效挤压、铲除了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当地滋生蔓延的空间和土壤。

  据悉,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市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中率先挂牌实体运作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制定出台相关制度,有效规范了涉黑涉恶举报接访和线索移送工作,增强了职能部门工作合力。

  “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全市检察机关在专项斗争中始终坚守遵循法定程序,依法准确定性,严防冤假错案的底线。”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阶段,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把“打伞破网”作为主攻环节,持续加大深挖黑恶犯罪、“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的力度,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有效发挥检察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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