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由最高检牵头召开的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座谈会,在鄞州检察院举行。鄞州检察院在会上作经验介绍,其在预防性侵未成年人上的探索和成绩获得最高检肯定。
“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是保护未成年人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具体举措,意义重大。”最高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2018年10月,最高检就加强校园安全建设、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机制,向教育部发出了“一号检察建议”。2019年2月,最高检下发了五年检察改革规划,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
宁波市检察机关是全国较早开始探索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的检察机关。
2016年5月,慈溪检察院探索出台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公开制度,公开的种类包括信息登记、信息查询、择业限制等多种形式;2019年4月,鄞州区检察院积极创新,联合区政法委、教育局等9个单位联合制定了《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工作制度》,在建立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基本信息数据库方面作出了积极探索。
市检察院在基层试点的基础上,自2018年开始着手实施全市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信息查询办法,开展了相关探索,牵头建立了全市性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信息库。截至目前,试点单位通过直接查询或者远程查询的方式,为相关部门提供查询2500余次,为相关单位录用新工作人员无性犯罪记录建立了一道安全的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