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重大社会风险决策评估机制。(市委政法委 供图)
在平安宁波这座丰碑的基底,有一块重要的基石,叫做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它伴随宁波经济发展而逐步成长,同样也为宁波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按照“试点引领、分步实施、稳步推进、逐步完善、全面深化、巩固提高”的工作思路和“提质、扩面、增效、强责”的目标要求,宁波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经过11年的探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社会效果,走在了全省的前列。
评估的过程就是化解矛盾、降低风险的过程;评估的方法,就是群众工作、群众路线的方法——从这个意义来说,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工作恰恰也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宁波的生动实践。
社会风险评估现场。(市委政法委 供图)
先走一步 步步为营搭好四梁八柱
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简简单单的10个字,宁波认认真真探索了11年。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依法治国的迫切需要。可以说,居安思危是我党的优良传统。我们必须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真正为社会的稳定提供有力保障。”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进入21世纪,群体性事件相对集中地在全国各地出现,由于一些重大决策出台的前期工作不够扎实,项目推进缺乏深厚的民意基础,风险评估工作的严重滞后,带来了一系列深刻的教训。
2008年,宁波市率先在全省首创镇海泥螺山围涂项目信访风险评估试点工作——在重大决策之前,加入对项目信访风险的评估分析,提出可行性报告作为参考依据,改变了过去政府传统决策模式,标志着宁波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工作正式启动。
一步领先,步步为先。2010年,宁波市被确定为全国首批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城市,率先在全省把社会风险评估工作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项目,在组织保障、部署培训、政策配套等方面进行重点推进。
“大多数由决策事项引起的社会不稳定事件,并不是决策本身不科学造成的,而是因为信息不够公开、与公众沟通不够及时有效。”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说,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恰恰提供了前置的制度设计,帮助地方政府在决策时提前发现问题、提前化解矛盾,做到风险防范,让重大决策更加民主和科学,减少社会的纠错成本。
在建立中完善,在完善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为了加强这项制度的刚性,每年年初,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与发改、规划、环保、住建、城管等部门,对政府投资性项目进行逐个筛选,确定一批重点评估项目,凡是被市县两级确定的项目,均要求风险评估率达到100%,实现应评尽评。
与此同时,宁波市还明确了“三个一律”的要求,即需要报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决策,没有按规定应评尽评的或者没有报送社会风险评估情况的,市委市政府一律不作议题受理、一律不纳入议题上会、一律不予批准实施,再次为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的全面推进提供了有效保障。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省委的指导下,宁波市连续开展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深化提升年”“巩固规范年”等系列活动,全面深化推进该项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明确建立了组织保障、项目管理、问责追责、第三方培育、实践创新等五大风险评估工作创新机制。
截至目前,宁波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工作已基本形成了党委政府主导、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第三方机构积极参与、专家团队评审把关、政法委督导考核的风险评估工作格局和运行机制,实现了市级部门全面推进、区县(市)全面深化、乡镇街道全面覆盖的目标和要求。
社会风险评估现场。(市委政法委 供图)
创新发展 第三方参与专业化探索
如何确保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不是“走过场”,避免出现政府相关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情况,真正让风险源头防范成为可能?引入体外的专业力量,建立第三方参与的风险评估模式,成了宁波风险评估工作的一大创新。
作为宁波最早介入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的第三方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已经积累了数百个案例,公司副总经理王一正则亲历了宁波市风险评估工作的一路成长。
大约6年前,一家省内企业慕名前来咨询。这家企业是当地的纳税大户,以生产水泥为主,当时正打算扩建。王一正实地调研后发现,这家企业在生产程序环节中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建议其在新项目上马前更好地倾听民意,但对方企业完全不以为然,觉得所谓的风险评估只是走个形式。
“刚开始的时候,认为风险评估只是走形式的情况我们没少碰到。确实有些政府部门或企业还没有完全转变观念,很多来找我们做风险评估的项目,实际上已经确定要上马了,做风险评估只是走个程序,能够真正影响到决策层面的非常少。”王一正说。
业内人士表示,由于自身部门利益的原因或者说是决策的惯性,一些地区和部门并不能正确看待社会风险评估与改革发展的关系,风险评估的内在动力不足;同时,评估方法大多采用“小会小议、关门形式”,在“敞开大门、听取民意”这方面做得还不够。
从这个层面来看,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就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这些专业机构及社会组织大多具有一定独立性、专业型、权威性和公共性,和政府部门进行的风险评估报告相比,第三方有更多的时间精力和专业度,对项目的前前后后进行客观评价。
“近年来,随着公众关注度的提高和相关部门法治理念的提升,越来越多的细分领域需要进行风险评估。客观来说,这既给身为风险评估的第三方机构更多的机会和舞台,也对我们客观、公正、有效地评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宁波市甬安社会评价研究院院长赵庆远说。
2019年年初,该研究院完成了一家国有企业的破产项目风险评估,通过事前的充分沟通和足足1年半的持续跟踪,化解了可能出现的各种矛盾,最终顺利地完成了6000多名员工的处置方案,达到了双方皆满意的效果。
截至目前,宁波市累计培育了18家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评估项目2000余项,呈现出评估项目立足于大而难、评估程序立足严格规范、评估结果立足客观公正等特点。值得欣喜的是,凡是经过第三方评估的事项,均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2019年5月,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第三方评估机构的管理规范,宁波市法学会风险评估研究会成立,承担起风险评估理论研究、标准制定、人才培养、行业管理等重要功能,推动宁波市风险评估工作继续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社会风险评估现场。(市委政法委 供图)
成效初显 源头防范推动科学决策
从一开始的实践倒逼到制度领域的顶层设计,从体制内部的强制推行到主动参与的理念转变,宁波的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工作在探索中不断前行。
随着依法治国理念的深入人心、领导干部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的出台,政府部门源头防范的意识越来越强;参与社会风险评估的事项已不仅仅局限于重大工程项目领域,落户购房政策调整、城市交通规划调整、教育决策变化、重大活动开展等民生事项也被纳入其中。
“最直观的感受就是,很多部门的主要领导出席风险评估会议,直接听取我们的评估意见,并据此对项目前期工作的推进方案进行优化。可以说,风险评估工作在重大项目建设、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方面正发挥着更大的效用。” 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说。
在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的风险评估报告中,相关评估机构对工程沿线22个车站,从征地拆迁、管线迁移、交通、环境、房屋安全、社会影响等方面分门别类地做出研判,列出每个风险的重要性和风险排序,还专门在“利益诉求分析”中附上了周围居民在网上的抱怨帖子作为参考,让政府能够充分“听”到民意。
而在图书馆改造、三江口公园方案设计、水库移民、水价调整、危化品改线等一系列评估项目中,评估主体邀请的评估小组组成人员也更加多元化,不仅涵盖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专业机构、专家学者,也涉及决策相关的群众代表等。
眼下,在项目落地前,要先听取群众的意见、评估项目的风险,再作出相应的决策建议,已经成为宁波市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共识。每一次社会风险评估不仅要全面分析相关利益群众和社会公众可能对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提出的质疑,同样也要提出有针对性的风险防控措施。
不同于过去重大项目“可行性分析基本皆可行”的结论,社会风险评估划分为从高到低五个风险等级,根据利益群体的支持度、公众媒体的关注度、相关矛盾问题解决的难易程度、是否容易引起相关利益群体连锁反应等一系列标准,逐一予以客观评定——“中高风险”的需要中止实施,“高风险”则不予实施。
据统计,2008年至2018年,宁波市累计开展风险评估项目8000余项,其中同意实施7670余项,暂缓实施270余项,停止实施60余项,从源头上防范了一大批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
“过去很多项目缺乏前期风险评估,到了实际运行时才发现不可行、不能落地,从而加剧了当地利益相关方之间的矛盾冲突,导致社会维稳成本激增。现在,通过加了这道‘减压阀’,为服务经济转型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说。
下一步,宁波将站在新时代的历史起点上,继续紧扣中央决策部署要求,紧跟时代发展步伐,紧贴人民群众所需所盼,从更高层面推进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市场化、法治化水平,在助力宁波“六争攻坚、三年攀高”专项行动中续写新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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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出台专项办法培育管理第三方社会风险评估机构
11月初,宁波市专门出台《宁波市加强对第三方社会风险评估机构培育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有序引进、有效管理”第三方社会风险评估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机构”)参与社会风险评估,切实提高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的专业性、公正性,提升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推进第三方机构的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市场化建设。
此次办法主要分为七大章节25条,对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资质审核与备案、评估委托程序、评估程序、培育管理和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宁波在已有对第三方机构规范化建设实践的基础上,以建章立制的形式把经验做法固化下来。
其中,该办法明确要加大对第三方机构政策支持、服务保障和技术支撑,建立完善第三方机构准入退出、绩效考核等机制,鼓励有能力、信誉好的机构做优做强,促进第三方评估行业整体健康稳定发展。
同时,办法也明确将加强对第三方执业行为的检查指导和监督管理,对发现违反相关规定、规范的行为,可通过限期整改、建议取消报备记录证明等方式,及时予以规范整改;对涉嫌违法的,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移交。
此外,各级党委政法委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对第三方机构参与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和培育管理。而宁波市法学会风险评估研究会将在市法学会和市委政法委的组织领导下,开展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政策、理论及方法研究,承担全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规范标准制定、专家库建设和第三方机构培育管理、绩效考核、学习培训交流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