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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打造美丽“三农”风景线

  今年前三季度,宁波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816元,同比增长5.2%,尤其是低收入农户增收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前三季度达到12477元,同比增长14.7%,居全省第二位。

  今年以来,宁波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突出“4566”乡村产业振兴行动和“13511”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工程“两大重点”,深入开展“三联三送三落实”活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和增产保供阻击战,农业农村经济呈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稳中提质的良好态势,农业农村“压舱石”和“稳定器”作用得到充分体现。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人表示,今后要以争当农村改革探路者、城乡融合先行者、乡村振兴排头兵和农业农村现代化领跑者为目标,以创建省部共建乡村振兴示范市和城乡融合先行示范区为抓手,加快推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为宁波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增添更多“三农”风景。

  聚焦粮食、生猪产业,着力做好主要农产品保供。集中精力抓好秋收冬种,推进粮食功能区非粮化整治,充分挖掘闲置农地和连片荒地潜力。大力实施粮食绿色高产优质化工程,加大粮食生产扶持力度,确保粮食订单增长10%以上,粮食面积和产量分别稳定在169万亩和13.47亿斤。落实生猪新增产能奖补政策,开展能繁母猪扩群行动,确保能繁母猪存栏月增长保持5%以上。

  构建产业发展大平台,增强发展后劲。加快推进特色优势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新型融合产业集聚集群发展,重点做好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农业强镇等产业平台的改造提升文章,高标准建成10个省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10个城郊美丽乡村综合体和30条乡村振兴示范带。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新农人、农业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化发展环境,完善政策体系,加大扶持力度,不断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水平和组织化程度。

  高水平推进富民强村行动。紧盯“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8.5%”的目标,推进农家乐、民宿等提档升级,激发乡村旅游潜力。大力培育农产品线上销售新模式,推进农社对接模式转型升级,做强做大农产品电商平台,促进农产品销售增值。紧盯“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的目标,重点抓好动态管理、帮扶托底、产业带动等工作,创新开展低收入农户综合性保险试点,切实改善低收入农户生活。(记者 孙吉晶 通讯员 康庄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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