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修改后于7月1日起实施
经营燃放烟花爆竹新规,“新”在何处?
红白喜事,总少不了烟花爆竹的身影,但其潜在的安全隐患同样不可忽视。扎好“篱笆”,进行全方位管理,直接关系民生。昨天下午,记者从相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7月1日起,修改后的《宁波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实施。与原规定相比,新规不仅禁燃范围扩大了,更加注重环保等问题,还进一步明确了当事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在“事中”环节增加了一道保险。
“禁区”进一步扩大,范围更好记
《宁波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自2006年12月正式施行以来,在确保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原规定难以适应管理工作实际需要。
2020年7月,《宁波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修正案(草案)》提交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一审。2020年12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宁波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今年3月。修改后法规得到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
与原规定相比,新规划定的市中心城区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扩大了:宁波绕城高速封闭区范围内的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和宁波国家高新区(包括贵驷街道);江北区慈城镇古县城核心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区域,具体范围——东至慈城镇东城河沿线、西至慈城镇勤丰村紧邻核心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边界、南至甬余夫线、北至慈城镇环湖路;东钱湖旅游度假区。
“禁区”为什么这么划?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主要基于四方面考虑:首先是回应群众诉求,因为近年来群众关于禁燃的建议不断,每年市两会也有不少代表委员提出扩大“禁区”范围;其次,这也是顺应城市不断扩大之举;第三,“绕城高速封闭区”的概念清晰明了,既方便群众记忆掌握,也有利于相关部门在执法管理中对照执行。第四,考虑到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等因素,将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等也纳入禁止燃放区域,兼顾管理实际。
“事中”加道保险,“新”在这里
即将实施的新规可谓“亮点”颇多。除了划定的“禁区”扩大外,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同样令人眼前一亮。
据悉,在这次修改中,法规新增了一条:“市人民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条新规定的出炉,与近年来群众对空气质量要求不断提高,对容易产生污染的烟花爆竹越来越关注有关。相关职能部门也积极回应群众呼声,参考国内其他城市相关法规,结合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规定,新增这一条,凸显注重环保之决心。
烟花爆竹相关违法行为,涉及商品销售、燃放布置、具体操作等环节,单一环节的查处无法形成有效的管理闭环。因而,这次修改不仅明确群众投诉举报的权利,还进一步明确婚丧嫁娶承担企业的义务,算清法律责任账,也是一大“亮点”。
新规提出,要加强对婚丧嫁娶事项的监督,并对诸如物业、庆典、殡仪等相关行业的承担单位提出要求,明确其应当对违法燃放行为予以劝阻,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此外,新规不仅对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对燃放行为人违法燃放行为设置了罚则,还对庆典、殡仪服务提供者未依法履行告知义务明确了法律责任。
“目前烟花爆竹违规燃放发生最多的环节就是红白喜事,对物业企业、庆典、殡仪服务提供者设定告知和劝阻的义务,目的是强化源头监管。”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这个其实就是在“事中”这个环节增加了一道保险,用制度来保障法规的有效落地,减少违规燃放。
新规实施后,这些事市民要特别注意
新规实施后,有一点大家一定要引起重视:为进一步加大对相关违法的打击力度,提升当事人的违法成本,新规明确,违反本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不良信息将记入有关单位、个人信用档案。
当然,烟花爆竹在某些场合的确少不了,因此市民很关心——在遵守相关燃放规定的前提下,在哪里可以找到烟花爆竹的零售店呢?
会上,记者从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处获悉,在“禁区”内,将不设经营网点;在“禁区”外,会根据人口密度等因素,合理布局烟花爆竹长期零售点的位置。而具体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信息,市民既可通过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的“公众服务”栏目进行查询,也可通过“宁波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的“微服务”栏目进行查询。此外,还可拨打安全生产咨询电话12350进行查询。
对于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市民也可以通过实名或匿名形式,拨打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12350或公安110,进行投诉、举报;也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在线投诉、举报。(记者 王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