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
2021年,宁波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三不”一体推进方针方略贯彻到正风肃纪反腐全过程各方面,进一步放大惩治的遏制效应,强化制度的治理功能,筑牢自律的思想防线,不断优化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强化不敢腐震慑
2021年12月30日,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的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原党委委员庄立峰,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2021年12月31日,宁波市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原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冯灿焕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
刚刚过去的一年的最后两天,接连两发“重弹”,再一次传递出我市高压反腐的决心和毅力。
2021年,宁波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定不移推进“打虎”“拍蝇”,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据统计,2021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5761件;运用“四种形态”处理7072人次,占比分别为72.2%、18.6%、3.7%、5.5%;立案2052件,党纪政务处分1886人,查处市管领导干部20人、处级干部91人,共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1人,严肃查处了一批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
同时,宁波市纪检监察机关紧盯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有针对性地开展政法、国企、教育、医疗、开发园区、金融、供销社、粮食等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整治,统筹推进中央纪委、省纪委部署的各项专项整治,配合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确保严管严治震慑常在、管党治党后墙坚固。
扎牢不能腐笼子
“规范制度、加强审查后,有效控制了成本和风险,部分项目成本核减率达到20%以上,节约各类成本600余万元,极大地压缩了权力寻租空间。”镇海某机关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前,镇海区纪委监委在查处黄某一案时,发现其利用楼宇招商补贴资金发放审核机制漏洞,从中以权谋私。于是在查办案件的同时,向该机关发送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后者修订完善招商引资、工程项目管理等制度30余项,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以案促改、制度固廉,我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实施“一案五必须”制度,注重从典型案件中查找管理监督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督促案发单位以案促治促改,补齐制度短板,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2021年,根据中央纪委、省委受贿行贿一起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行为等意见,会同组织部门协助市委制定配套的6项制度,推进行贿信息库建设试点工作,督促领导干部自觉厘清政商边界,推动政商交往“清”而有为、“亲”而有度。
“严格落实‘一案五必须’制度,深挖腐败问题根源,推进制度完善,是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的有益探索。”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督促案发单位加固“底板”、补齐“短板”,才能真正发挥以案促改的标本兼治作用。
筑牢不想腐堤坝
“这次‘零距离’旁听庭审,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教育课,看到被告人因为贪念触犯党纪国法,锒铛入狱,失去了事业,更失去了自由,内心十分震撼。”
为推动以案为戒,奉化区纪委监委巧用庭审现场,“零距离”开展警示教育,有针对性地组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到庭旁听,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
以案为鉴,让每一起案件成为撞击党员干部心灵的金革之声,成为化解和防范廉政风险隐患的一剂良药,已是我市纪检监察机关筑牢不想腐堤坝的重要举措。
把警示教育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宁波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定期通报典型违纪违法问题、盯牢重要节点及时开展廉政风险提醒、专题开展年轻干部警示教育、印发“80后”年轻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等,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在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2021年全市共有168人主动投案。
与此同时,宁波市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深入开展“澄清宣传周”等活动。2021年,共为119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对诬告陷害行为进行纪法处理。同时,对824名受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教育,鼓励受处分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勤勉工作,从“有错”变“有为”。(记者 董小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