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波将以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城市、质量强市示范建设先行城市、知识产权保护标杆城市“三大高地”为目标,全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以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城市为牵引,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实施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打造“证照分离”2.0版,优化企业准入退出“一网服务”机制。深化“多报合一”改革,推进实施“监管一件事+综合查一次”改革和信用承诺全过程管理试点。市场主体总量突破136万户。同时,完善市场主体纾困发展政策,精准助力市场主体增量提质。
聚焦打造质量强市示范建设先行城市,出台新一轮“质优宁波”建设方案,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实施品牌战略计划,进一步构建高质量服务体系。计划全年新增“品字标”企业50家,新增和改造社会公用计量标准15项,新增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浙江制造”标准150项,新增“浙江制造”认证企业27家、国际证书6张。
全面实施知识产权“13个全国率先”改革,开展高价值专利提升行动,激发市场活力。全年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5.3万件以上,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保持合理增长。加强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和商标注册清零行动。全市新增开放许可专利200件以上,实现知识产权交易金额1.5亿元、质押金额170亿元。创建全国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
立足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重点工业产品领域,依托数字化改革成果,完善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守住区域安全监管底线。继续推动“甬有食安”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建成养老机构“阳光厨房”120家。加强防疫药械质量监管,深化民生药事服务站建设。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推广放心消费现代社区和示范工厂建设样板。推进商品和农贸市场提质升级,创建省放心农贸市场60家以上,高星级市场覆盖率提升至67%,商品市场交易总额实现稳定增长。同时,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利刃2023”系列执法行动,持续优化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