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暑假找份实习,既能积累工作经验,又能给自己赚点零花钱,怎么看都是件一举两得的好事。然而,对宁波大三同学小杨而言,这桩“好事”却成了烦心事:暑期实习结束一个月了,眼看新学期都已开学,她还是没能拿到老板事先承诺的实习补贴,想找途径维权,却发现自己手上没有纸质合同或是协议……
昨天,记者对此事做了了解。
学生自述
实习一个月后
因“没干什么活”被取消补贴
小杨是奉化人,目前在台州学院就读。今年暑假,应学校要求,她在奉化本地一家名叫“宁波健龙电器有限公司”的企业,找了份为期一个月的实习工作。双方约定实习期为今年7月5日至8月5日,而且还签订了劳动合同。
“那份合同,我清楚记得是公司通用的那种,并没有因为我是实习而专门拟定,感觉就是正式合同那种式样,上面并没有关于实习补贴的相应条款,自然也没有写明补贴的具体数额。但负责人明确跟我承诺过,说会给我实习补贴。”
小杨告诉记者,公司并没有向她提供合同副本,合同只有公司一方持有。而这,也成了她目前最棘手的事。
据小杨介绍,她平常的工作就是帮公司建设网站,在“阿里巴巴”网站上编辑公司产品相关信息,有时也会去生产车间干点零活。
实习结束后,小杨向公司负责人王先生询问实习补贴的事情。对方先是让她去找财务部门,但两周后,王先生又干脆告诉她,“你基本上没干什么活,所以补贴基本上也没有了”。
这样的回复让小杨很不解,公司负责人的出尔反尔更是让她很生气:“我每天早上7点半上班,下午5点下班,做足了一个月,没有请过假,早上还都是第一个到的。就这么空口无凭,说没有就没了?”
小杨说,其实补贴给多少都没关系,但既然之前这样承诺过,那老板总不能说话不算话。
公司解释
试用一两天后发现态度问题
便通知终止实习
那么,说好的实习补贴,为什么会被取消呢?随后,记者联系“宁波健龙电器有限公司”负责人王先生。
对于不发实习补贴的原因,王先生给出了这样的解释。“主要是人实在太懒了,进来什么活儿也不会干,老员工教她,她也不愿意学,又跟我说,学校要求实习单位盖章,我也都给她盖了。”
“那小杨同学说之前公司向她承诺,会发放实习补贴,这又是什么情况呢?”记者又问。
“说实话,我们开公司的,也不差她这一两千块钱,但她这个工作态度完全不行啊!试用了一两天,发现这个问题以后,我就口头通知过她,让她不用再来了,后来偶尔还会看到她来公司这边,找相熟的同事玩,但也不是来干活的。”
王先生告诉记者,小杨之后是没有考勤记录的,这些在公司内部都可以查到。
【维权小课堂】
现状
在校生实习纠纷屡见不鲜
不签合同很难受劳动法保护
小杨和用人公司两方各执一词,且小杨手上没有相关实习协议,像这类纠纷,一直以来频频发生。
记者了解到,《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说明,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一般理解为在校学生不受劳动法调整和保护。
也正是因为这个共识,大学生权益被别有用心的企业侵害这事经常发生。
但从近几年法院审理相关案件的判决结果来看,在校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用工关系,也可能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比如,江苏省南京市中院审理的“郭懿诉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法院最终认定在校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然,这也是基于在校学生与公司签订了书面合同的基础上,才得以胜诉。
提醒
事先应与单位签订实习协议
并约定时间、强度及工资
对于小杨同学的遭遇,记者采访了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的嵇思涛律师。
“首先,就本次事件来说,双方并非属于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法中关于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小杨所说的,曾经口头约定有实习补贴的事情并没有证据加以证明,如果公司予以否认,那么实习补贴的要求在法律上很难得到支持。”嵇律师表示。
对于还在准备找实习的广大同学,嵇律师给出了自己的建议和提醒:“大学生需要加强法律意识,在暑期实习的时候应当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并持有一份,同时在协议中约定清楚实习具体时间、强度及实习工资等,如果实习岗位需要经常外出,也建议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所以,尽管大学生实习时间短,有别于用人单位的正式用工,但一纸劳动合同或是实习协议,在关键时刻就是举证凭证,对于实习大学生有效维权,不可或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