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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步子越迈越快

   截至2月底,宁波参保人员共有4222人次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成功,发生费用10802万元;731人次外省参保人员在宁波市医院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成功,发生费用985万元。3月6日,人社部门在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的现场咨询活动中,亮出了一份备案总人数和直接结算人数全省第一的“成绩单”。

  为了让更多的参保人了解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政策要点、经办流程,6日上午,市人社局、社保局会同海曙区人社局和鼓楼街道,在鼓楼开展了一场现场宣传咨询活动。一名来自湖北武汉的食品经销人员在现场细细询问了这一政策的相关要点,他说,因为工作性质,自己常年外派在浙江,异地看病的问题常常困扰着他。“前年因为胃病复发在宁波住院,钱是自己先垫付进去,年底再回老家报销,时间长麻烦多。现在晓得了,在参保地医保备案后,就可以拿着武汉的社保卡到宁波医院住院治疗结算了。”

  据介绍,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政策主要惠及四类人群: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和异地转诊人员。参保人员跨省异地住院直接结算主要有三个环节,可以归纳为十个字:先备案、选定点、持卡就医。先备案就是就医前先在参保地医保机构备案,选定点是选好要就医的全国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院,持卡就医就是在异地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时凭本人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据了解,截至2月底,我市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应备全备,全市备案总人数53286人,其中职工总人数48088人,城乡居民总人数5198人。备案总人数和直接结算人数均为浙江省各地市第一,有效地化解了长期困扰广大参保人员特别是退休人员的异地就医“费用垫付、报销跑腿”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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