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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为担当作为干部撑腰鼓劲

   近日,中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对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提出明确要求。今日起,本报开设“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栏目,报道各地各部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思路举措,敬请关注。

  浙江宁波市近日出台《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推进“六争攻坚”的若干意见》,涵盖坚持政治引领、强化正向激励、开展监督问责、实施容错纠错、注重澄清保护、加强组织领导等6部分20条内容,为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
  科学识别发现干部,健全依事识人机制。跟踪了解干部作用发挥和现实表现情况,大力提拔重用在“六争攻坚”中善谋划、重实干、肯担当、出实效的好干部。推行“多考融合”,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和“岗位对责、绩效对账”考核等制度,实行工作实绩“横排纵比”。在省内重点工作考核未进入前列的市级党政班子成员和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市内目标管理考核、经济运行监测指标考核达不到相应位次的区县(市)党政正职,要在相关会议上作出说明,提出整改举措。对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单位,在干部选拔使用上予以重点关注,个人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提高至20%。对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给予表彰奖励,攻坚标兵可享受市劳动模范待遇。
  实施容错纠错,解决干部破难攻坚的后顾之忧。对在推进“六争攻坚”中,符合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精神、有利于改革创新和事业发展、按程序进行决策、没有谋取私利的干部,予以容错免责。对认定给予容错的干部,提拔任用、职级晋升、职称评聘不受影响,评先评优、表彰奖励及各类考核评价不受影响。
  注重负面约束,加大问责和“下”的力度。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以及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加大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对推进政令不畅、不敢担当、打不开工作局面的领导班子进行调整优化,对不作为、不挑担、不落实、不适应的干部,采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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