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21日讯 因为喜欢看警匪片,林某从小就对枪支特别感兴趣。这份兴趣也让他走火入魔,他钻研起如何生产枪支来,并动手去做了。昨日,奉化法院判处了这起非法制造枪支的案件。
40岁的林某,爱上枪支至少有30年了。看警匪片、战争片、科幻片,他不管剧情,只对剧中的枪感兴趣。
1995年,林某20出头,在一工厂上班做车床。因为喜欢枪,他老琢磨着自己做一把出来。他在厂里捡了些废弃的铁管,利用车床技术钻研起了制枪的手艺。
几次试验下来,凭着简单的几样配件,林某便顺利拼装出了一把“土枪”。只是尝试着打了几枪,发现是个“哑炮”。
因为无人可请教,不知如何改进,这把土枪就闲置了。
一直到2005年,林某认识了一个打猎的朋友,经常相伴去打猎,从小对枪的兴趣又被勾了出来。他想到了十年前自个儿做的哑枪,想着改造下兴许还能用。
这一次,让他改造成功了,之后林某开始带着DIY枪支上山打猎了。为了防止警察追查,平常他把枪管和枪栓拆分开来,藏在车床车间里,只有出去要用了才会拼起来。
纸包不住火,林某被人举报非法持有枪支。经过公安司法中心检验,这把自制枪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具有杀伤力。
昨天,奉化法院开庭审理该案,认为林某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制造单筒猎枪一支,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法官说法:
我国的《枪支管理办法》对枪支有明确的定义。有人可能觉得偶尔拿枪打一次猎肯定不违法。但法官提醒大家,枪支、弹药无论是他人赠予的,还是拾来的,或者是自己曾经合法配带、以后应交未交的,只要是未经合法批准而私自持有、隐藏的,都有可能构成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