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27日讯 昨天是“国际禁毒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我市法院最近两年对毒品犯罪案的审理情况。据统计,两级法院共一审审结毒品犯罪案1678起,2139名罪犯受到惩处,其中,371人被处五年以上刑罚。
从毒品案件的犯罪主体看,明显呈现出“五多现象”:第一,年轻罪犯多,被判刑人员年龄在20岁到30岁者占半数以上;第二,低学历者多,初中文化及以下者占总数的97.56%,大专、大学学历犯罪者不到1%;第三,农民及无业人员多,比例高达97.34%,这两类人大多缺乏固定生活来源和谋生技能,由于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更易受到诱惑而被拉入毒品犯罪团伙;第四,外来人员多,统计显示,2139名获刑人员中,1500余人为外来人员,他们一般以从事“零包贩毒”为主,处于毒品贩卖的终端,而宁波本地涉及毒品犯罪者,主要为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毒品,处于毒品消费的终端;第五,累犯、再犯多,许多人曾因涉毒而多次受到处罚。
引人关注的是,因毒品犯罪被判刑者中有263人为女性,占总数的12%多。据介绍,一般的贩毒行为较少具有暴力成分,更易为一般女性心理所接受,导致女性毒品罪犯较多,而女性从事毒品犯罪具有更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
从审理结果发现,涉案的毒品除了常见的鸦片、海洛因、冰毒等,甲基苯丙胺、麻古、K粉以及安眠酮、三唑仑等新类型毒品也不断出现并增多。其中,海洛因约占总数的两成,冰毒、麻古占总数的七成。新型毒品因更具有“娱乐性”和相对较低的“毒害性”,而在KTV、迪厅、酒吧、宾馆、公园等场所流行,并形成相对固定的消费群体。
据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法官介绍,目前,我市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已有3万余人,位居全省第二。因吸毒诱发的其他犯罪频发,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需引起全社会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