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象山法院大徐法庭受理了一起离婚案,男方40岁,象山人,女方36岁,来自外省,男人起诉说,两人感情破裂了,不得不离。
昨天案子开庭时,法官发现一连串怪现象。
夫妻俩走进法庭时靠得蛮近,低声细语,看上去蛮亲密,而一般来离婚的夫妻,都是默不作声甚至冷眼相对。
开庭后,法官询问两人有无调解意愿,两人都点头。还没等法官怎么说话,两人就商量开了。
“哎呀,你怎么就不明白呢!”男人埋怨,“你也不想想现在每个月这3000块是怎么来的,我们现在离婚,还不是为了我们自己吗?”
女人说:“话是这么说,但我总得给自己一点保障吧,她那么喜欢你,那么有钱,说不定愿意给50万呢!”
男人笑了:“你以为她傻啊,她也是离过婚的人,我一下问她要50万,她不怀疑才怪,你知道她怎么跟我说的吗,要法院判多少,她才会给的!”女人好像有点被说服,也笑着点头:“那倒也是的……”
法官越听越不对头,怀疑两人可能在搞虚假诉讼,于是询问“你们到底怎么回事”。
再三追问下,两人终于说出实情。
两人结婚十多年,感情还可以。这两年,男人经常出入KTV,结识了其中一家KTV的女老板,两人很谈得来,关系暧昧,女老板很大方,每个月给男人上万元的“零花钱”,男人每月把其中的3000元交给老婆,所以女人对这段关系也是睁只眼闭只眼。
男人不好意思地说:“最近她跟我说,如果我肯离婚的话,她就和我一起做生意,我想试试,老婆也不反对离婚,只是说,要从她地方弄点补偿,我知道她只认法院文书的,所以我们就没去民政局,直接来法院了……”
法官严肃批评了两人,说这种拿婚姻开玩笑的做法要不得,而且有虚假诉讼之嫌,再继续下去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女人有些怕了,扯着男人衣角说:“啊?犯法的啊,别搞了别搞了,不值得的。”
男人也意识到错误,当庭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