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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戎三村2号楼倒塌七个月 赔偿标准比事故报告先出

  2013年1月

  2013年7月今年1月和昨天,徐戎三村的倒塌现场。摄影任烨

  去年12月16日中午,宁波江东区徐戎三村一幢6层楼房整体坍塌,事故造成1死1伤,附近几栋楼的居民被相继疏散。

  时隔近7个月之后,昨天,倒塌2号楼中的15户人家再次聚集在徐戎社区居委会。事故原因迟迟未公布、责任未认定、13826元/平方米统一的补偿基准价,让他们心有不甘。

  事件进展

  事故报告没出赔偿报告出了

  徐戎三村2号楼的住户施先生,怎么都不会想到,自己三年前刚买的房子,就这么塌了。7月10日他收到一纸赔偿标准,房子估价为79万元。

  “三年前我买这里是78万,你说我亏了,还是赚了?”施先生说,在拿到估价报告之后,当即就用打火机烧了它,“哪有事故报告不出,先出赔偿报告的道理?”

  施先生说,目前他租住在明楼小区,1900元/月,街道之前有30元/平方米的租房补贴,但7月5日起,这笔费用就停了。

  事情过去7个月,生活逐渐恢复正常,只是自己18岁的孩子直到现在,一有风吹草动仍担惊受怕,“我老婆有心脏病,受过惊吓之后,身体也一直不太好。”

  施先生更不会想到,如今自己会因为这件事,跟邻居们熟悉起来。为了处理善后,2号楼18户人家做了一份通讯录,一有事情打电话,就一起去社区、街道、区政府。

  “昨天在社区一整天,今天上午在社区,下午在街道。”施先生说,耽误了不少时间。

  而这样的集体沟通效果并不理想:“我就是弄不明白,谁的错都没说,怎么就先赔钱了?在街道等了一下午,一个领导都没看见。”

  有居民打过开发商的电话,也无人理会。

  居民草拟了一封联名信

  随后,居民们草拟了一份联名信:

  今事情过去7个月,但徐戎三村倒楼事故责任迟迟未出,为此各户主对政府的处理和善后工作表示不满。要求:

  1.公开相关处理过程,公布事故原因;

  2.追究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3.尽快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昨天,到场的居民还有一些抱怨:

  “至少一个月能召集我们通个气,都没有的,周边中介一个月前就知道我们的赔偿价格是1万3,我却才知道。”

  “以前跟我们说一定妥善处理,我们在外投亲靠友,租房子,这种日子外人谁能体会?”

  有居民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街道组成了联络组,每个工作人员分别联系2号楼中的几户家庭,在交流中,不止一位居民听说,可能会按照自然灾害的方式处理,这更令居民们担心了。

  随后,记者向明楼街道求证,对方表示“不清楚,不了解。”

  有人提出,同类的二级地段,他们所能获得的赔偿,很难购置新房。也有人提出原址重建的设想,“我原来面积多大,住几层,你再给我造回去,不就好了嘛。”

  追问

  1、2号楼住户能拿到多少赔偿?

  7月10日中午前后,2号楼的18户住户都收到了房屋的《市场价格评估报告》。

  内容显示,他们曾经的家,不论楼层、户型、面积,统一的基准估价为13826元/平方米,按房产证上的面积计算,外加装修、房租过渡、契税补助。

  《报告》提到,以一户68.85平方米的房子为例:房子建造时间为1990年,地段为二级,估价时点为2012年12月16日。

  房子能获得的补偿为970959元,外加装修补助43600元,房租过渡补助8262元,货币安置补助175000元,契税补助15218元,合计为1213039元。

  另外,根据每户家庭的不同情况,电视机补偿1000元,冰箱2000元,空调5000元等。

  2、赔偿标准是怎么算出来的?

  对于赔偿,记者从明楼街道得到答复,徐戎的事情,不适用于征收的概念,评估价是由居民选择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给出的。

  出具估价报告的单位为宁波市豪斯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豪斯公司曾是江东区房管处下属企业,此前因企业资质逾期,面临息业状态。当时的江东区建设局帮助它保留了企业资质,并“与各方人员的充分接触洽谈,顺利将豪斯评估公司进行了转制”。

  一位居民告诉记者,当时有三家估价公司让18户人家选择其一,但因为很多人没接触过该领域,都是在居委会或工作组的“指导”下,勾选了选项第一个“豪斯”。

  昨天,该公司具体负责操作这份报告的房地产估价师孙剑告诉记者,他们受江东区征管办的委托,调取了去年9、10月份徐戎及周边小区的实际成交案例,“有徐戎三村的,也有其他小区的,选了3个同类结构,差不多新旧程度的房子,计算出平均值。”孙剑解释了13826元/平方米的由来。

  但装修标准为800元/平方米等,并不是由豪斯公司出具,而是按照目前市场上的征收补偿标准来算的。

  3、补偿的钱由谁来出?

  江东区明楼街道宣传委员易婷婷告诉记者,对2号楼居民采用的是货币安置的方式,安置费由房屋评估价和补助费两部分组成。

  让豪斯公司评估所产生的费用,由政府出。另外房屋安置费、财产补助费也均由政府先行垫付,等明确责任主体后,再由责任方来承担,目前的补偿“没有涉及精神补偿。”

  此外,屋内财产的补助目前只涉及日常生活用品,比如家电、成年女性的化妆品补贴等,不包括贵重物品。

  一位居民说,倒楼第二天他们曾申报过一次家中财产:“当时心都慌死了,只登记了一些大件。”而此次补助,就是按照那次的申报情况来计算的。

  至于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不在垫付范围之内。易婷婷说,例如名贵的书画,需要由住户向责任主体去举证、主张。

  有居民对记者说:“我家27000元的理疗床被压在里面了,怎么赔?他们说让我们自己去打官司,可是去法院,我们连告谁都不知道。”

  他告诉记者,倒塌之后的废墟曾被清理到和丰广场,警察在里面找到了一些财物,之后在通途小学组织过两次认领,照片、证件之类的好领,一些物件是以幻灯片的方式投影,是谁家的谁就举牌。但很多东西存在争议,我说我的,他说他的,最后是谁的搞不清楚,不好举证,实际能找回的财产只有很少一部分。

  关于徐戎三村塌楼事故中的种种赔偿,最终这笔钱会由谁来支付,易婷婷说:“等事故鉴定出来,会根据法律法规处理,目前很难臆断。”

  4、事故原因为何还不公布?

  事故发生后,宁波市住建委曾就房屋倒塌原因给出过初步分析,称因该楼房建于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按照当时规范,底层承重砌体结构不设防潮层,由于使用过程中,散水破坏严重,造成砖基础长期处于雨水浸泡,使墙体潮湿,引起承重墙体风化严重,导致底层墙体强度不足引起倒塌。

  此后,宁波市邀请专家,组成了第三方调查组,展开独立调查,但事故原因至今没有公布。

  今年5月,宁波市住建委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全国范围来看,在使用过程中倒塌房屋的事故发生比较少见,事故调查组本着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原则展开调查,工作认真细致,比较慎重。这些影响了时间。

  昨天,记者所能联系上的所有相关部门也都未能给出明确答复。涉事的开发商宁波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翔表示,他们也在等待整体处理结果公布,相关部门没来商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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