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宁海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案,这对夫妻闹离婚的原因也是让人称奇。
宁海人陈先生今年40岁,2007年,他经人介绍认识了林女士,两人年纪相仿,都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带着一个女儿。认识后,两人很有共同话题,很快登记结婚。
因为婚前了解不多,婚后,两人隔三岔五因为家庭琐事吵架,主题经常是“你对你女儿比对我女儿好”。
今年端午节,陈先生单位给每个员工发了两个粽子,下班后,陈先生直接把粽子带去了母亲家。
母亲很高兴,但回到自己家后,“战争”爆发了。
林女士的女儿知道当天是端午节,嚷嚷着要吃粽子,陈先生脱口而出:“哎呀,爸爸单位倒是发了两个,不知道你要吃,刚刚给你奶奶送去了。”
小姑娘听了倒没什么,林女士却光火了:“不知道她要吃,你不会事先问的啊,一声不吭就拿到自己家去了,什么意思嘛,还当不当我们是一家人?”
陈先生觉得她莫名其妙:“不就两个粽子嘛,大不了我再去买就是了。”
林女士却不依不饶,认为这不是粽子的问题,是有没有把她们母女放在心上的问题。
就这样,两人从粽子吵开去,把很多陈年旧账也翻了出来,闹得很不愉快。按陈先生说法,林女士还对自己动了手,导致自己右手骨折。
上个月,陈先生把林女士告到宁海法院要求离婚。
听陈先生诉状里的描述,林女士似乎很强势,但开庭时,林女士一直低声细语。
她说,自己经历过一次失败的婚姻,不想再轻易放弃这段婚姻,愿意和陈先生好好过日子。
陈先生却是气不打一处来:“平时家务么不做,脾气又大,为两个粽子都能吵成这样,有这样的老婆还怎么好好过日子?”
林女士称,粽子的事是自己一时激动,但绝对没有打陈先生,只是说了几句,后来也道歉了。“我平常就是说话嗓门大点,性格强势点,但真的只是想为这个家好,怕他偏心自己家人,不管我们了……”
法院审理认为,陈先生和林女士虽然在生活中为家庭琐事偶有争吵,但夫妻感情尚未彻底破裂,还有和好可能,判决不准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