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5日讯 昨天,记者了解到,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规定,禁止携带犬等动物和充气气球等可能危及乘客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的物品进站乘车,但导盲犬除外,这一人性化细节经网友发布后,不少人点了“赞”。
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2009年6月开工建设,计划2014年年中开通试运营,老百姓坐上地铁的日子越来越近。而《办法》是轨道交通的行为守则,分为总则、运营管理、安全和应急管理、法律责任及附则等五章,共四十六条。
导盲犬
可上地铁
在北京,折叠自行车不准进地铁;在上海,不能在地铁里吃东西;而在杭州,醉酒者不能单独坐地铁,那么,在宁波呢?
根据《办法》第二十条,在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禁止从事十种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公共场所容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
擅自设摊经营、兜售物品;擅自张贴、涂写、刻画;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不按照规定丢弃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罐、塑料袋等废弃物;吸烟;使用滑板、溜冰鞋;擅自派发报纸、广告、宣传品等印刷品;携带犬(导盲犬除外)等动物和充气气球等可能危及乘客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的物品;在自动扶梯上逆行、嬉戏、打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
而还有14种危及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也是被明确禁止的,比如拦截列车;强行上下车;损毁列车、隧道、轨道、车站等轨道交通设施。
如果你违反了这些规定,将由宁波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被处以罚款,最低一百元,最高五千元。
之前曾在北京出现过不让导盲犬进入地铁的报道,引发网友热议,所以这次宁波轨道交通可以让导盲犬进入,获得大家的叫好声。
醉酒、赤膊者
不能坐车
夏天,不少人喜欢赤膊上阵,不过,这样凉快是凉快了,但以后,想要进宁波的轨道交通恐怕挺难。
《办法》规定,运营单位可以拒绝醉酒者、赤脚者、赤膊者、患有危及他人健康的传染病患者以及其他不适宜乘坐轨道交通的人员进站乘车。此外,运营单位还可以拒绝精神病患者、学龄前儿童、智障者、行动不便者单独进站乘车。
那么,乘客携带的物品重量有没有规定呢?记者发现,《管理办法》只是表述为“乘客携带物品应当遵循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和其他有关规定。运营单位可以按照有关标准和操作规范,设置安全检查设施,并对乘客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逃票会被纳入
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办法》规定,乘客应当遵守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持有效车票乘车。乘客无票、超程、持无效车票、冒用他人证件的,应当按照轨道交通网络单程最高票价补交票款,运营单位可以加收五倍以下票款;情节严重的,由运营单位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对乘客无票、持无效车票、冒用他人证件或者使用伪造证件乘车等行为,有关处理信息可以纳入本市个人信用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