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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宅被实施强制搬迁

  浙江在线11月22日讯 昨天上午,根据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行政裁定,鄞州区政府组织法制办、征迁办、公安、城管等部门,对高桥镇高峰村的一处民宅实施了强制搬迁。至此,影响市级重点工程甬梁线改建工程的一大障碍得以消除。

  甬梁线鄞州段改建工程全长15.052公里,从中山立交桥开始往西直到余姚境内。此次改造的属一期工程,长7.4公里,总投资概算为18亿元,工期计划2年,涉及高桥镇拆迁对象1300余户。

  2011年5月,高桥镇房屋拆迁办公室受区政府委托对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实施拆迁,8户居民始终不肯签约拆迁。

  此次被强制搬迁的民宅毗邻甬梁线,是一幢自建的两层楼房,面积约154平方米。由于该住户从拆迁一开始就提出了民宅调换店面或是补偿每平方米数万元差价的高诉求,使得拆迁受阻,甬梁线改建工程进展严重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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