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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应嘉丽园800多户经适房200多户租出去了

  昨天家住江北的任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说他住的应嘉丽园小区是经济适用房,交付两年半,国家有规定5年内不能出租的,但现在小区里出租的人家蛮多。据他估算,800多户入住家庭,其中有200多户是租出去的。

  一个楼道18户人家

  房东本人住着的只有6户

  沿着康庄北路一直向北,从天一广场过去大概10公里,记者找到了应嘉丽园,小区周边都还荒着,就这么一个居民区。

  71岁的老邢,几年前他在人民路的房子被拆了,拿到23万元补偿款后在凤凰新村买了套80平方米的房子,一家三代五口人挤住在一起。

  三代人住在一起着实有些不方便,2011年老邢等来了好消息,他符合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就是江北的应嘉丽园,两室一厅70多平方米。

  老邢记得自己跟老伴高兴坏了,“4000元一平方米,第一天交钱,我第二天就搬了过来。”老邢说。

  但老邢的开心没能持续多久。2011年7月住到新家以来,老邢家这个楼道一共18户人家,房东本人住着的只有6户。“5楼、6楼、8楼、9楼、我家(一梯两户),其他都租给别人了,租客一茬一茬地换。”

  老邢掐着指头算了算,开始吐苦水,“楼上楼下住的都是年轻小伙,六七个人租在一个房子里,三更半夜常把我吵醒。还有,我的电瓶车都被偷第二辆了。”

  老邢说,他不是怀疑租客,只是因为小区里出租房多了,进进出出的人也就多了,小区安全系数就下降了。

  记者昨天在老邢家客厅里看到一辆崭新电瓶车,老邢说是两个月前刚买的,“被偷怕了,只好推到房间里来。”

  辖区派出所一听电瓶车被偷报警

  发生地点多半在应嘉丽园

  为了改变小区现状,11月中旬应嘉丽园成立了业委会,一共7个人组成,主任是退休的居民吴老,副主任就是给记者打电话的任先生。

  任先生跟记者说,国家花了那么多钱,小区也布置得挺漂亮,可是那么多户把房子租出去、群租的人那么多,实在让他们苦恼,也太难管理了。

  小区实际入住800多户,其中200多户出租,这数据是怎么来的?任先生说,因为前段时间业委会选举,社区挨家挨户发选票,才有了这个统计数据。

  一个月前任先生家大门上被贴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你家音响严重影响到我家孩子睡眠了!8楼。”

  任先生住9楼,他下楼解释,也贴了张纸条:“常识问题,声音是往上飘,而且我家孩子也读小学,晚上8点半就睡了!9楼。”

  后来他和楼下邻居一查才知道,凌晨开音响的是7楼一户租客,喜欢熬夜。

  任先生拿出自己的购房合同给记者看,上面有一条规定,“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未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前,不得用于买卖、赠与、出租经营。”

  合同还规定,“经适房需在满五年后才能上市交易,如果私下交易则区住房保障部门有权按照原价进行回购,并不再受理购买申请”;“上市交易所赚的差价,其中一半要交给政府。”

  任先生说,小区人员混杂导致小区治安、卫生情况变得很糟糕。“庄桥派出所辖区民警每个月都要来小区通报治安情况,说得最多的是电瓶车偷盗情况。”

  这一说法记者也从小区一住户得到证实,他在庄桥派出所工作,他说只要接到报警电话,一听是电瓶车被偷,发生地点多半就是应嘉丽园。“昨天16幢被偷了,上星期2幢被偷了2辆,8幢一个下午被偷了4辆,14幢也经常报案。”

  为什么把经适房租出去?

  几位房东说因为小区生活不方便

  记者查询到宁波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标准规定: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应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下,无房或所拥有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

  好不容易申请到的经适房,为什么有那么多住户转租出去?

  记者昨天联系了几位房东,得到的答复基本都是“这里生活不方便”。比如小区附近没有幼儿园、没有学校、没有菜场,唯一经过的965路公交车40分钟一班。

  有居民告诉记者,住在这里如果没有私家车,出行很不方便。为此小区QQ群里特别流行拼车,谁要出去,喊一下,然后大家凑个时间一起去市区。

  生活不方便让住户们宁愿挤在原先的小房子里,经适房空着也要交物业费,不如租出去。

  宁波市保障房管理中心:

  收回经适房需走司法途径但取证比较难

  收回经适房需走司法途径

  但取证比较难

  在小区里记者采访了几位租户。一位阿姨告诉记者,其实她也不想租这里的房子,唯一看上的是这里租金相对便宜。“我们不符合条件申请,他们有房子的自己又不住,我们不租这里,难道就这样让它空着?”这位阿姨反问。

  小区物业对出租房屋也没办法,物业李主任告诉记者,他们走访了100多户居民,询问住户是房东还是租客,得到的答复通常是,“我是房东的哥哥”、“我是房东的叔叔”等等。

  社区居委会苏主任说,他们初步估算,出租率大约在20%左右,“居委会能做的只是劝导,房东不听我们也没办法。”

  记者昨天在应嘉丽园门口看到,有人挂起了出租房屋的信息,三室两厅5楼、二室一厅6楼……

  昨天傍晚6点,社区居委会、辖区民警、业委会、住房保障部门、物业保安原本计划上门抽查房屋出租情况。但到下午4点,任先生告诉记者,检查临时取消了。至于原因,他没多说。

  记者打电话咨询居委会苏主任,她解释说因为民警没空。记者又联系上辖区民警,他说是因为特殊原因。

  宁波市保障房管理中心一位王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应嘉丽园小区经适房出租情况确实存在,如果接到投诉,民警不能处理,因为既然规定不能出租,就不存在办理暂住证的问题。“作为管理部门我们通常是让房东限期改正。如果要收回房子,则需要通过司法途径,但取证很难,房客会立即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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