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40多岁,在奉化经营一家小型养殖场,主要养殖鸡鸭鹅。
去年5月,王某向供应商邓某买了一批家禽饲料,价值2万元,可一直到今年5月,王某还没把钱付给邓某。邓某把王某起诉到奉化法院,要求立即支付货款。法院很快判决王某付款。王某表示,最近养殖场经营不善,欠下很多外债,这笔钱实在没能力还。
上个月,邓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以王某的个人财产抵债,他了解过,王某名下虽然已经没有多少资产,但起码还有养殖场里的500来只鸭子。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既然他还不出这钱,就拿这些鸭子抵吧,按照现在这个市场价,估计也差不多,大不了我亏一点”,邓某说。
负责执行此案的沈法官查询后,发现王某名下确实没有多少财产。为了保障邓某权益,上周,法官去王某的养殖场实地查看,因为鸭子到处在跑,准确清点数量比较难,但目测超过500只。
法官和王某协商以鸭子抵债时,他态度很强硬:“鸭子跟房子车子不一样,都是活的,你们如果有本事能全部抓起来给他(指邓某),你们就抓吧,反正钱我是没有。”
看王某这边完全没有商量余地,法官思考起了抓鸭子事宜。
为了顺利执行,法院联系了几个抓鸭子经验丰富的养殖者,他们也准备好了工作服、工具等。一切妥当后,上周五下午,法官带着工作人员和邓某再次来到养殖场,准备现场清点并抓鸭子。看工作人员架势挺专业,王某有点慌了,连忙问法官:“真的要抓啊?这些鸭子没了,我可彻底完蛋了!”
法官说:“你完蛋了,那人家的钱被你欠了一年半多了,你说怎么办?”
王某连忙说:“是我不对是我不对,再宽限我几天,我一定把钱还上,这次我是说真的!”一边说,一边去拦工作人员。
见王某态度还算诚恳,邓某也同意“再缓缓”。
昨天,王某把2万元现金交到法院,托法官转交给邓某,他说,这是上周末紧急从亲戚那边借的,保住鸭子要紧。目前,法官已经把钱交给邓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