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1日讯 “王法官,1万元款项我已经打入账户了,这样就不用上黑名单吧了?”近日,老赖陈某主动联系宁海法院,交付了所欠钱款。
他之所以这么乖乖交钱,还要得益于一份失信黑名单。一旦名字上了这份黑名单,个人将在银行贷款、政府采购、行政审批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
昨天,宁海法院公布了首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0名老赖被纳入这张失信黑名单,这在宁波还是第一次。
听闻要上失信黑名单
老赖赶紧交钱
陈某是宁海人,开了家公司,拖欠职工李某1万元工资款,被告上了宁海法院。
今年11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在规定日期内一次性履行。到了约定日期,陈某依然未履行。
承办法官上门前往陈某所在的公司督促,陈某表示,公司资金紧张要求延迟支付。承办法官说明,如今已经超出约定期限,如不履行,李某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旦公司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将会影响其信用额度。
听闻此言,陈某当即支付履行。
据了解,今年1至11月,宁海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5578件,同比上升21%。院长杨永宗介绍,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相关义务,决定集中公布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昨天,宁海法院在当地主流媒体公布了首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0名老赖被纳入失信黑名单。这也是宁波市首批通过媒体公布的老赖。
上了黑名单
就要受到信用限制
在这批被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中,有24名为自然人,6名为法人,其中年龄最大的55岁,年龄最小的31岁。
他们的失信情形主要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转移财产规避执行、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等。
这批人的信息将被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黑名单,并通过全国法院信息查询平台向社会公布。同时,法院还将充分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据悉,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中指出,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民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最高院于今年11月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明确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相关工作操作规程。”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说。
这意味着,老赖们将在银行贷款等方面受到信用限制。同时,他们还将受到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行政审批、融资信贷、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失信被执行人的社会生存空间将大幅度缩小。
6种情形
都会被纳入失信黑名单
《规定》明确,具有6种情形之一的被执行人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即: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根据该《规定》,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以及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等将被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