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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村公示 邻居监督102年前分家产

  奉化档案局在民间征集活动中,首次发现了一份老宁波《分书》,翔实记录了一百多年前,一位叫杨振丰的奉化裘村老人,是如何为四个儿子分家的。

  “这份《分书》,就是老宁波人一百年前的‘家庭档案’”,档案局的许霖老师说,这份《分书》,已近似于现代遗嘱,对于研究老宁波人的家庭财产分割和习俗传统有着重要的意义。

  而这份《分书》四兄弟的后人,如今依然健在。

  “按照老祖宗立的《分书》,我们后人在房子里差不多住到1988年。和和睦睦,从来不吵架。”奉化裘村镇的杨大爷说。

  《分书》是什么?

  相当于现代遗嘱中的财产分配

  这份《分书》,是奉化档案局首次在当地发现,带封面封底一共6页,正文4页。245字。纸质已经发黄卷起,页面保存完整。

  全文用很漂亮的行楷书写,清晰可辨。

  这份《分书》记载的,是民国初年杨振丰给儿子们分家的具体情况。

  封面立书时间为“中华民国纪元壬子小春月日”,即1912年,距今已经102年。

  当年杨老先生大概是这样说的:

  作为父亲,我很羡慕“九世同居”(唐代,张公艺一家九代人和睦不分家,感动唐高宗)的和谐日子。

  我们家兄弟友爱,妯娌和睦,虽然希望亲人永远不分开,但树大难免要分枝。

  四个儿子,都已经成家立业,生有儿女。最小的儿子,自小过继给我兄长……

  四个儿子,分为忠、孝、节、义四房人,《分书》每房一本,永远留给后人们参照办事。

  《分书》由每个儿子各执一份,这次发现的,应该是给大儿子的。

  大儿子得到的,是新楼屋两间、老屋一间,位于大茂昄的地产一处、梓树湾和竹山两块地,等等(从分书的财产公布来看,杨家的家底是比较殷实的。)

  除了要给他们四人分配家产,还要考虑到家族的公用经费。四个儿子分家后,还要保留部分土地田产,用于庙堂和宗祠的公用。

  当年老宁波分家产透明度很高

  海曙文保所的周东旭老师对这份《分书》赞不绝口。

  过去,宁波人分家产是非常透明的一件事情。

  老一代人先召集亲朋好友一起商量财产分割,然后请当地有文化的乡绅执笔,把《分书》确立好,接下来就进入了“公示”阶段:一般张贴在村镇口、街心十字路口等黄金地段。

  “这样一来,家里的每件房产田产、每一棵树、每一条路,属于谁家,周围的人都一目了然,日后要是兄弟争吵起来,周围会有很多人作证的。”

  分书的执笔人一般都是乡绅,有才气,字写得好。

  记者程潇龙通讯员许霖

  当年分书中的一户如今发展到80多口人

  持有这份“分书”的,是奉化裘村镇的杨大爷,今年68岁,当年的杨家后人。

  “从一百多年前那次分家,到我的孙子辈,已经六代人,80多口人,近30户人家。”

  杨大爷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做汽修,二儿子是水产批发商。

  两个孙子,一个读初中,另一个在宁波工作,“宁波房子已经买好了。”

  “亲戚之间,没见过谁和谁红过脖子吵过架。四兄弟后人都处得很和谐。”

  老人说,一百年前的那次分家,当年兄弟分到的屋子都还在。差不多一直到了新中国成立后。

  “一直到1988年,我家新盖了三幢两层小楼,这才搬出了。

  “老房子一直保留着,我和儿子们都舍不得拆掉,图个念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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